关于明确江东路道路设施接管单位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2559 |
文件编号 | 浦建委道路〔2024〕47号 |
发布机构 | 建交委(国动办、人防办、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4-30 |
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明确江东支路(S20-浦东北路)改建工程养护移交接管单位的请示》(浦工建管〔2024〕6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来文所述江东路(S20-浦东北路)公路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废物箱设施接管单位为道运中心;综合杆设施(含道路照明设施)接管单位为公用中心。
你公司要与道运中心、公用中心取得联系,做好移交有关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