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港大道宣黄公路节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SY0024570390202200098 |
文件编号 | 浦建委综规〔2022〕34号 |
发布机构 | 建交委(国动办、人防办、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03-21 |
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两港大道宣黄公路节点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沪市政建〔2022〕3号)、本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及补充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范围及建设内容
本次实施的两港大道宣黄公路节点改造工程北起港东河北侧,南至杨家港北侧,全长约1公里,规划道路红线宽度60米。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水工程、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海绵城市建设等相关道路附属设施,以及绿化、林地和管线搬迁等前期工作。
二、设计标准
(一)道路工程
同意本工程按快速路标准,主线设计速度80千米/小时,匝道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路面结构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轴载。
(二)桥梁工程
汽车荷载等级:城-A级。
人群荷载按《城市桥梁设计规范》取值。
桥梁设计基准期100年。
抗震设计应按照《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采用。
(三)雨水工程
雨水工程暴雨重现期:改建现状排水边沟取3年,新建跨线桥雨水排水沟及雨水管取10年;地面综合径流系数:跨线桥及地面道路取0.9,绿地取0.15。
三、工程设计
(一)道路工程
1.平面、纵断面设计
原则同意道路平面设计,平面设计按照规划和相关规范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核实沿线出入口位置、宽度等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结合专家意见,建议根据主线平、纵曲线和交叉口桥墩布置情况,验算行车视距和交叉口停车视距。
道路纵断面设计应结合专家意见优化,应进一步与相交道路标高、沿线地块标高及出入口标高协调衔接,并满足排水要求。
2.横断面设计
原则同意道路标准横断面采用:4米(边坡、边沟)+0.75米(土路肩)+7米(匝道)+0.75米(土路肩)+0.5米(防撞护栏)+15.5米(车行道)+0.5米(防撞护栏)+2米(中央分隔带)+0.5米(防撞护栏)+15.5米(车行道)+0.5米(防撞护栏)+0.75米(土路肩)+7米(匝道)+0.75米(土路肩)+4米(边坡、边沟)=60米。
3.路基路面结构设计
同意路基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路基回弹模量不小于40兆帕。
原则同意机动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4厘米SMA-13(SBS改性)+6厘米AC-20C+8厘米AC-25C+0.6厘米稀浆封层+4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5厘米碎石。应结合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路面结构组合设计。
4.交叉口设计
交叉口应按相关规范在规划红线内进行精细化设计,与相关横向道路协调以保持交叉口的完整合理。下阶段应进一步征询交警等管理部门意见,根据沿线地块交通组织、公交车站设置方案等,进一步完善优化交叉口渠化设计方案。交叉口转弯半径应按规范取小值,方便人行过街。
(二)桥梁工程
1.原则同意道路沿线设置宣黄公路跨线桥、港东河桥、横三河匝道桥。
2.原则同意宣黄公路跨线桥布置为3跨30米小箱梁,港东河桥跨径布置为16+22+16=54米,横三河匝道桥跨径布置为13+16+13=42米,桥梁梁底标高及跨径组合等应书面征询河道管理部门意见。
3. 原则同意宣黄公路跨线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制预应力小箱梁,港东河桥、横三河匝道桥上部结构均采用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刚接空心板梁。
4. 原则同意宣黄公路跨线桥下部结构采用埋置式桥台、装配式桥墩、钻孔桩基础,港东河桥桥梁下部结构采用埋置式桥台、桩柱式桥墩、钻孔桩基础,横三河匝道桥桥梁下部结构采用埋置式桥台、排架桥墩、钻孔桩基础。应进一步深化桥梁抗震分析及相应的抗震措施。下阶段根据详细地质勘察资料,进一步优化桩基设计,桩长、桩数及持力层应综合考虑。
5.桥梁段护岸及河道整治应与桥梁建设同步实施,并做好与现状护岸的衔接。
(三)排水工程
1.排水工程采用雨污水分流的排水体制。本工程雨水采用自流排放。
2.原则同意雨水排水设计方案:采用分段设置排水边沟及排水沟自流排河设计方案。
3.雨水排管设计方案应与专业规划进一步核实,确保一致。若方案调整应征得排水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并做好与区域排水专业规划衔接结合的工作。
4.应尽快按规划实施下游雨污水管道、泵站及雨水排放河道,并做好近期临时排放方案,以确保雨污水排放安全。
5.海绵城市包含下凹式绿地、植草沟等设施,应结合专家意见深化。
6.窨井盖座采用防盗防沉降型,窨井同步安装防坠格板。
7.管位应按照管线综合确定,其他市政管线应同步实施。
四、附属工程
本工程按快速路标准建设,应按城市道路标准设置道路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及绿化等附属工程。道路绿地率指标应满足规范要求,应进一步明确行道树等道路绿化建设相关标准及施工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铺设盲道及缘石坡道。下阶段应根据环评批复意见落实相关环保设施。应按照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
五、其他
(一)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规范及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结合地区规划、沿线开发、现状地形及路网交通组织、环境景观要求等进一步深化方案,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
(二)沿线公交站点设置、道路绿化、照明设施以及合杆工程等应征询相关管理部门书面意见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三)涉及填埋河道的,应按《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保证防汛安全和水面积平衡。
(四)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道路路名申报等相关工作。
(五)应根据《上海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六、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同步报新区发改委审批。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