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高东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578800202100048 发布机构 高东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5-08

浦高东府〔202122号  

 

 关于建立高东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等法律及文件精神结合本实际,经会议研究,决定建立高东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高东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党委副书记、镇长马英波担任,召集人由党委副书记包铭星及党委委员、副镇长张同乐担任,成员由平安办、社发办、社建办、司法所、财政所、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村(居)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成员名单见附件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平安办主任高长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社发办主任黄海、社建办主任王明华兼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

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召集人、成员、办公室主任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二、主要职能

镇政府的领导下,强化管理协作机制,建立辖区内患者动态信息互换机制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讨论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指导、督促、检查精神卫生各项工作;共同研究协助患者及其家属解决治疗及生活难题;指导、监督、考核居村关爱帮扶小组的工作等。

三、议事规则

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应当认真贯彻落实会议既定事项。

四、职责分工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辖区精神卫生工作的经费落实;负责协调、监督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肇事肇祸等精神病人管理工作,每季度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定期、不定期对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将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价内容;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各相关部门落实联席会议及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

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在突发精神卫生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组织、协调对突发精神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做好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以奖代补工作,配合派出所做好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现场处置和后续稳定工作;掌握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名单,会同派出所、镇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定期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家庭及监护人等基本情况进行排摸;指导和监督各相关部门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工作。

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社区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培训;指导各村(居)在社区群众中普及推广精神卫生防治知识,营造有利于居民身心健康的人文生活环境。 

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做好社区户籍持证精神残疾人中贫困家庭的医疗和生活救助工作;为重残无业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免费服药的经费支持;全面开展精神残疾康复提升工作,做好精神残疾患者的残疾证核发,落实持证精神残疾患者救助政策,维护精神残疾患者的合法权益,实现持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信息共享;督促助残员配合做好社区精神障碍患者的评估和排摸。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监测预警工作;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治疗康复管理,落实定期随访工作,掌握患者病情,指导合理用药;会同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和医师依法开展诊疗活动,做好免费精神疾病药品的发放工作,确保患者病有所医;协助各职能部门做好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入院收治和转诊工作;组织对相关医护人员进行精神卫生知识和应急处置培训工作;定期将辖区精神障碍患者底数、诊疗、随访及危险性评估等情况向镇相关部门、派出所和各村(居)通报;对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及其同住人(监护人)开展精神卫生防控和家庭看护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同住人(监护人)的监护能力。

派出所负责接处警中涉及有危险性或倾向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送诊;对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落实动态管控,密切跟踪;对依法应当实施住院治疗的患者,其监护人有阻碍实施住院治疗或者患者擅自脱离住院治疗情形的,协助医疗机构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快速妥善处置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对情节严重的实施取证后强制就医;对流浪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甄别核实;组织对公安干警开展突发精神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居)对辖区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定期随访、筛查和个案管理,督促监护人落实日常监管和治疗措施;共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相关信息。

司法所:负责在突发精神卫生事件发生后,为应急处置提供法律依据;精神障碍患者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法律帮助的,依法向其提供法律帮助。

各村(居):负责加强排摸,掌握社区内精神障碍患者的底数和具体情况,定期向镇相关部门、派出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报(包括新发现、迁入、迁出、人户分离、住院、死亡等);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定期面访;对失访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尤其是对有肇事肇祸倾向的患者及时了解和掌握其动向;在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重性精神障碍患者送医救治;对在家看护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村(居)工作人员应会同民警、精防医师对其加强随访,敦促其监护人加强看护;对无监护人或处于弱监护状态的精神障碍患者,应及时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必要时介入代为履行监管职责,确保不遗漏、不失管;依托居村联勤联动站,成立关爱帮扶小组,由村(居)党组织书记担任关爱小组组长,组员由社区民警、卫生条线干部、综治条线干部、志愿者等组成,协调帮助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解决治疗、日常管理、康复指导、生活等方面问题。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报送落实情况和各项情报信息各成员单位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

 

附件:高东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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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高东镇人民政府

   202158 

 

 

 

 

 

 

 

 

 

 

 

 高东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8日印发

附件

高东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经会议研究,决定建立高东镇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总召集 马英波    党委副书记、镇长

召集 包铭星    党委副书记

张同乐    党委委员、副镇长

高长旺    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黄  海    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王明华    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

应  健    高东司法所所长

                 马继红    财政所所长

林吉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范  荣    高东派出所所长

孙宏伟    杨园派出所所长

各村(居)党组织书记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平安办主任高长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社发办主任黄海、社建办主任王明华兼任。

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召集人、成员、办公室主任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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