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申港街道学习型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 XH0300000-2010-038 | 发布机构 | 祝桥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0-08-16 |
关于成立申港街道学习型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辖区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实施《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沪委发[2006]2号)和上海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2010年度深入开展上海市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的通知》(沪学习办〔2010〕4号)的要求,切实推进我街道学习型社区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申港街道学习型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张校平 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倪燕萍 党工委副书记
副 组 长:郭根明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蔡奇芳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潘新华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朱 蓉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陆悦方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傅德怀 总工会主席
万历飞 办公室主任、宜浩佳园社区居委会筹建组组长
张 波 组织人事科科长
彭敏慧 宣传统战科科长
施 伟 纪检监察室主任
朱 江 人民武装部干事
黄国蓉 妇联主席
张贤耀 团工委临时负责人
王建兴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吴惠新 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李俊昌 社会稳定办公室主任
孙冬林 城市管理科科长、市容环境卫生事务所所长
胡发炜 社区建设与管理办公室临时负责人、东岸涟城社区居委会筹建组组长
胡诚斌 临港新城派出所所长
潘仁钧 申港司法所所长
徐文宏 城管申港分队队长
朱卉红 安监中队队长
唐财明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社会事业发展办,办公室主任由吴惠新同志兼任,陈巧燕为联络员。以上人员如有职务变动,由相关职务人员自然替补。
联系电话:68283598(兼传真)。
二、职责分工
1、办公室:协调做好各职能部门在推进学习型社区创建过程中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2、组织人事科: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加强领导干部队伍的素质建设,推进继续教育,加强公务员在线学习的监督管理,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公务礼仪学习等;组织开展学习型党支部、学习型机关的创建活动。
3、宣传统战科:培育和发展社区文化、艺术团队,丰富学习教育载体,深入开展群众性文化学习活动、认真组织党的基本理论学习、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学习型社区创建;组织好“三学”、四进社区(工地)系列学习活动。
4、武装部:开展全民国防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军训工作。
5、经济发展办:做好学习型社区创建工作中各项经费保障;在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商铺门店开展合法经商、规范经营等法规法律知识宣传。
6、纪检监察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文件精神要求,开展廉洁建设教育活动,进行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协调组织工作。
7、社会事业发展办:统筹学习型社区创建工作,做好学习办日常事务工作;做好科普、社区教育、群众体育、公共卫生工作;定期为未入托的散居儿童开展早教活动,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组织社区内青少年开展素质教育活动;培育和发展社区体育健身团队,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体锻知识;整合社区内文化、体育等资源积极开展活动并推动向社区开放;开展健康卫生的宣传的宣传教育,普及各种防病防疫常识,努力提高申港人民健康卫生的生活意识。
8、稳定办:牵头做好辖区单位、居民群众、来沪人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保障社区治安稳定,切实降低各类案件发生率。
9、城市管理科:开展城市管理业务培训,组织市容环卫所、城管申港分队、市容协管队等学习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行为规范等;负责学习型工地创建工作的指导和评选。
10、社区办:加强老年学校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学习活动,针对不同类型的残障人员进行健康生活辅导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负责学习型小区、学习型楼组创建工作。
11、工会:加强职工教育,负责学习型企事业单位的创建指导和评选,负责知识型职工的评选工作。
12、妇联:开展妇女儿童教育,为大学女生、工地来沪育龄妇女开展知识讲座和培训,开展百万家庭学礼仪系列活动,负责学习型家庭创建指导和评选。
13、团工委:负责辖区青少年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对地区青年的组织、教育、服务、维权职能。积极调动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开展地区内青少年教育活动。
14、派出所:进一步加强派出所干警政治理论、业务素养、法律知识和纪律规范的学习,立足岗位实际,不断深入推进学习型公安队伍建设,确保辖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高。做好辖区内各项治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和安全防范的宣讲培训工作,提升群众的自防意识,努力构建平安申港、和谐申港。
15、司法所:落实司法行政业务各项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相关活动。
16、安监中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定期开展务工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增强务工人员安全意识;普及安全文化,做好日常《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宣传,营造社区安全氛围。
17、 城管申港分队:负责辖区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工作宣传。
18、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为失业人员进入职业市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和再就业培训工程。
19、社区学校:组织社区教育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为区域内的在职人员继续教育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服务,深入动员辖区居民注册终身学习网,利用现代信息传播宣传阵地,开展各类学习活动;指导居委教学点的建设。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申港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