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祝桥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3-01301
文件编号 祝府〔2023〕15号
发布机构 祝桥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1-20

祝府〔202315

 

关于设立祝桥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各办、各社区、各村居、各事业单位、各镇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本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及《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设立祝桥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任:

琚泽春

城镇运行管理办公室主任

常务副主任:

胡 俊

城镇运行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任:

倪纯钢

祝桥派出所副所长

 

金 晨

东海派出所副所长

 

殷昌健

江镇派出所副所长

员:

周 欣

城运中心工作人员

 

张 妲

城运中心工作人员

员:

苏 杰

城运中心工作人员

 

徐明铭

城运中心工作人员

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辖区综合监管、网格巡查和专职消防队及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基层力量建设和管理,按照辖区实际履行消防监管职责,构建条块结合的全覆盖监管布局,定期制定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巡查、分析研判、专项治理、宣传培训演练、指导居民群众性消防工作等。

祝桥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一、具体负责实施本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事务,落实本地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制度体系建立、动员部署、沟通协调、情况汇总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及时向本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经本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审定后具体组织实施;

三、结合社区安全隐患指数和动态隐患清零情况,实时掌握本地区消防工作动态,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并提出对策,辅助本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决策;

四、检查、指导、督促村(居委)、住宅物业、社会单位等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五、分级分类将高层民用建筑、农村自建出租房、“三合一”场所、厂库房、规模型租赁用房、建筑工地、易燃易爆场所、地下空间等各类监管对象纳入网格化巡查、治理范围,落实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任务,督促单位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

六、组织、发动网格巡查员、村(居委)干部、物业管理人员、消防志愿者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推动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城区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科普推广内容,广泛普及消防知识;

七、根据本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做好其他消防工作。

今后,镇消防管理办公室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者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浦东新区祝桥镇人民政府

2023110

 

 

 

 

 

 

 

(此件公开发布

浦东新区祝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31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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