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镇申江养护院暂停长护险新增业务三个月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0044 |
文件编号 | 浦医保监管〔2023〕21号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医保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12-01 |
关于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镇申江养护院
暂停长护险新增业务三个月的通知
浦东新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镇申江养护院在今年区医保局8月组织的常规现场检查中存在服务计划表未有制定人、服务对象或家属签字、服务计划制定人资质不符、无访护评价、服务计划表制定日期晚于服务开始日期、服务确认单未按月填写、服务确认单无服务对象或家属签字、考勤缺失等问题,记分已达7分。根据《浦东新区长护险服务正负清单及记分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镇申江养护院采取暂停长护险新增业务三个月的处理,期限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算。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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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