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区政协六届六次会议第20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索引号 | SY-310115-2022-00772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医保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1-03-31 |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办公室(审改办):
朱成羿委员提出的“关于在浦东尽快营造升级版营商环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工作。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2019 年 4 月 1 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 ( 以下简称《方案》),就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目前,所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 16% 的省份均已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 16% 。本市也已根据《方案》规定对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将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新冠疫情爆发后,为纾解企业困难,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经国务院同意,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2021 年 4 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 1 年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上述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减轻各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下一步,浦东人社局将积极配合市人社局做好《方案》的政策宣传工作,提高企业对社保降费减负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