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医保局)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3-31 |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规范本市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结合区局本年度工作重点,制定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具体实施如下:
一、检查依据
1、《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2012年6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2、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29号,经评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9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5、《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1994年12月9日劳部发〔1994〕498号公布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6、《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二、检查主体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检查对象范围和比例
2025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期间在办案件的全部单位。
四、检查方式
实地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
五、检查项目
1、宣传保障高温季节劳动者合法权益、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依法保障高温季节劳动者、未成年工劳动权益的自觉性,增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同时,组织动员用人单位认真自查自纠,对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侵害高温季节劳动者、未成年工权益行为要及时整改。
2、用人单位遵守《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关于调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劳动法》《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检查高温季节津贴发放、未成年工禁止劳动范围、定期健康检查、违法延长工作等情况;
3、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使用童工的情况;
4、其他有关高温季节劳动者、未成年工、童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