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海外人才局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境外职业资格证书清单项目持证人员提供便利保障服务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578210202100173
文件编号 浦人社规〔2021〕14号
发布机构 人社局(医保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12-31

浦东新区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管理局(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上海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引领区建设市行动方案和区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提供更加开放便利的人才服务,现对浦东新区境外职业资格证书清单项目持证人员提供便利保障服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与浦东新区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清单项目持证人员提供便利保障服务。

(一)浦东新区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项目持证人员可享受: 

1、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浦东新区人才引进落户办理绿色通道; 

3、符合条件的外籍持证人员可办理外国高端人才(A类)或外国专业人才(B类)来华工作许可; 

4、符合条件的外籍及港澳台持证人员,在申请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时可给予加分; 

5、纳入浦东新区人才分类标准中的相应类别人才范围,给予相应人才安居保障。 

(二)浦东新区境外职业资格证书紧缺清单项目持证人员还可享受: 

1、纳入浦东新区高层次人才服务范围,享受专属服务; 

2、外籍持证人员可按照外国高端人才(A类)办理来华工作许可,符合一定条件的可推荐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3、可经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海外高层次人才,享受激励政策办理留学人员落户; 

4、在申报本市相关人才选拔项目时作为重要评价参考。 

二、鼓励用人单位广泛吸引海外人才,支持用人单位优化海外引才聚才方式和培养机制,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精准服务和支撑。鼓励用人单位设立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等专业技术岗位,对善于解决复杂问题、技术创新能力突出的人才给予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拓宽晋升渠道。 

三、加强部门协同系统集成,推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创新创业、人才选拔与培养、评价激励等方面优化机制,出台配套认可细则和执业办法,逐步放开境外人才从业限制。 

四、提供清单内项目查询验证服务,作为办理工作许可、人才落户等业务的依据。 

五、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对清单进行调整完善,扩大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覆盖面,建立新增项目申报通道,将更多国际通用、浦东新区急需的境外职业资格纳入清单,广泛集聚和培养重点领域紧缺专业人才。 

本通知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浦东新区海外人才局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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