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劳务派遣单位2024年度 经营情况报告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5-00823
文件编号 浦人社〔2025〕6号
发布机构 人社局(医保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2-05

关于报送劳务派遣单位2024年度

经营情况报告的通知

 

各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单位202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关〔202522号),现就浦东新区范围内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提交202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时限

202525日至2025331日。

二、报告对象

20241231日之前已经在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得劳务派遣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和办理备案手续的分支机构(包括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多证合一”备案的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劳务派遣单位”)。

三、报告手续

1.浦东新区劳务派遣单位202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工作仍采用“一网通办”网上填报信息方式,在报告时限内完成劳务派遣年度报告网上填报的,可以免于提交书面材料(含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自25日起,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网站(https://zwdt.sh.gov.cn)搜索“劳务派遣年度经营情况报告”——选择“浦东新区”——办事指南——点击“立即办理”,通过法人一证通Ukey或者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填报相关信息。

3.填报内容见“一网通办”办事指南中的《上海市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2024年度)》。填报方法见“一网通办”办事指南中的《劳务派遣年度报告网上填报说明(2024年度)》。

四、报告要求

1.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2025331日之前按上述要求如实填报信息。逾期进行劳务派遣年度报告网上填报的劳务派遣单位,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符合《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的要求,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时赋予验证码。

2.我局将对提交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进行核验,并将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按照国家规定对不报告、不如实报告年度经营情况以及发现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公示。

3.劳务派遣单位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我局对单位提出的延续许可申请,将作出不予延续决定。

五、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王春霞 (02168542222转分机81007

2.浦东新区劳务派遣QQ交流群号:652945309(申请加群请备注公司名称),群内提供劳务派遣办事咨询、政策文件下载服务。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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