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浦东区委员会提案第046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XG6900000-2020-020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医保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0-04-29 |
陈莹委员:
您提出的“多渠道维护上海造船业劳动力持续性”的提案已收悉。区人社局对您提出的提案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的研究。您建议的内容一直是区人社局努力实施的重点工作,同时也为区人社局进一步加强这方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现将已开展的有关工作以及今后更好地落实您的建议的措施向您报告如下:
一、关于出台相关政策,要求船企外包工和承包公司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并将外包工名单、工程承包合同作为附件进行备案登记的建议
浦东新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企联工商联)把集体协商工作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源头性工作机制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区三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推进新区集体协商机制建设,为浦东新区36个街镇和6个开发区配备了120名专兼职指导员,为企业、行业、区域开展集体协商提供全程指导与服务,促进协商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通过区三方多年的协同联动、攻坚克难,截止2020年3月底,新区共有35家船企及工程承包企业与职工订立企业集体合同,217份区域(行业)集体合同覆盖了浦东新区的船企及工程承包企业。
关于将外包工名单、工程承包合同作为附件进行备案的事宜,目前《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第二十一条仅规定企业报送集体合同时,应当提交集体合同文本、协商双方及其代表的基本情况、集体协商过程的情况说明、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情况的报告等材料,对要求船企将员工名单及工程承包合同作为备案附件尚无要求规定。区人社局跨前一步加强宣传指导,要求船企外包公司自用工之日起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做好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督查工作。
区人社局将继续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由区工会、企联、工商联积极搭建沟通平台,大力推动和指导浦东新区的船舶企业及工程承包企业和劳动者就劳动关系问题广泛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保障船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要求船企与承包公司建立联合结算账户,用于支付外包工工资,区人社局定期抽查的建议
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出台,并将自5月1日起全面实施,《条例》仅对工程建设领域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进行了特别规定。目前,没有明确要求船企与承包公司须建立联合结算账户用于支付外包工工资的法律法规规定,但区人社局切实落实区领导关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要求,高度重视、深入排查,保障船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区人社局共受理调处涉船企投诉、举报案件31件、劳动争议仲裁案件61件,为210名在船企工作的劳动者追讨欠薪近150万元。同时,区人社局持续推进涉船企劳动争议的裁前调解工作,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区各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涉船企劳动争议114件,及时妥善化解船企与劳动者之间的劳资矛盾。
区人社局将进一步完善预警信息发现机制,重点关注船舶行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情况,对敏感舆情、企业生产经营、劳动争议案件发生情况进行动态关注,切实了解企业在劳动关系方面遇到的主要问题、困难和风险隐患,尽早发现劳动关系矛盾的苗头,做好保障船舶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三、 针对船企外包工缺乏便捷的维权途径的问题
区人社局、区总工会等单位已通过线上线下各种途径向船企员工公开区人社申请维权,区司法、区工会法律援助窗口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申请程序等信息,让权益受到侵害的船企员工方便、快捷的查询申请援助的渠道,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
区人社局将按照新区民生“一件事”的改革要求,在前期劳动维权综合受理改革的基础上,通过对区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前端受理和后道案件处置流程的优化再造,构建线上劳动维权申请平台。劳动者线上申请后,由系统自动推送至各街镇、开发区基层调解委员会、区联调中心调解,调解不成的由区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根据职责依法快速处理。
四、 针对船企外包工工作环境差,工作风险大的问题
船舶行业是
区应急管理局的安全生产监管和服务的重点。造船业的常规工种中,电焊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等属于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必须持证上岗。针对近年来因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而引发事故的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已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作为日常检查的必查项,一旦发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区应急管理局一直致力于为船舶行业企业提供线上线下的指导服务,持续推进对于船舶企业安全生产培训。
针对船舶行业工人经常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问题。
区卫健委也加强了对造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落实相关防护措施,积极指导船舶企业建立和完善职业危害因素预防措施,建立职业卫生档案、企业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相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