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境外职业资格证书清单项目持证人员 提供便利保障服务的通知
|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5177 |
| 文件编号 | 浦人社〔2025〕61号 |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医保局)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5-12-12 |
关于对境外职业资格证书清单项目持证人员
提供便利保障服务的通知
浦东新区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管理局(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十二届市委七次全会精神和五届区委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探索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促进人才集聚,提供更加便利的人才服务,现对浦东新区境外职业资格证书清单项目持证人员提供便利保障服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与浦东新区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境外职业资格证书清单项目持证人员提供以下便利保障服务:
(一)认可清单项目持证人员可享受:
1.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浦东新区人才引进落户服务绿色通道;
3.符合条件的外籍持证人员可办理外国高端人才(A 类) 或外国专业人才(B 类)来华工作许可;
4.符合条件的外籍及港澳台持证人员,在申请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时可给予加分;
5.纳入浦东新区人才分类标准中的相应类别人才范围,给予优先人才安居保障。
(二)紧缺清单项目持证人员还可享受:
1.纳入浦东新区高层次人才服务范围,享受相应服务;
2.外籍持证人员可按照外国高端人才(A 类)办理来华工作许可,符合一定条件的可推荐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3.可申请享受浦东国际人才驿站相应服务。
二、鼓励用人单位广泛吸引人才,支持用人单位优化引才聚才方式和培养机制,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精准服务和支撑。鼓励用人单位设立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等专业技术岗位,对善于解决复杂问题、技术创新能力突出的人才给予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拓宽晋升渠道。
三、加强部门协同系统集成,推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创新创业、人才选拔与培养、评价激励等方面优化机制,出台配套认可保障细则和执业办法,逐步放开境外人才从业限制。
四、为持证人员提供清单内项目查询验证服务,作为享受相关服务、办理相关业务的依据。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浦东新区人才工作局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