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投诉

索引号 发布机构 惠南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10-18

监督投诉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定,严格遵守《办事指南》的规定。依法行政,热情服务。

二、实行首问责任制度和一次性告知制度。

三、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任何人不得收受服务对象的财物,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吃请。

四、凡入驻服务站的工作项目,在服务对象提交资料齐全时,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五、对违反服务承诺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六、监 督电话:38022369;地 址:浦东新区惠南镇城西路200号13楼监察室; 邮 编: 201399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