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惠南镇2025年基层消防安全工作 的指导意见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1175 |
文件编号 | 惠府〔2025〕1号 |
发布机构 | 惠南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1-26 |
关于做好惠南镇2025年基层消防安全工作
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统筹推进城乡消防安全治理,打牢消防安全工作基层基础,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上海市消防条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持续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有效应对农村、小区火灾防控工作的问题挑战,为建设“幸福惠南”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主动适应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新要求,对标“防早防小防初、灭早灭小灭初”的现实需求,构建基层消防力量体系,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解决基层消防监管“缺腿”“短腿”的问题,做到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不断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
三、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
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平安办、城运中心牵头,负责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的统筹、协调、指挥、考核等职责,以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汛防台等防灾减灾相关工作;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根据职责分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属地责任,负责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灭火应急救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协助火灾调查处理等工作;推动落实消防安全经费,加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消防车辆装备和多种形式消防安全队伍建设;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解决消防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工作考核;督促各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总结推广各社区、各行业消防工作经验;牵头开展沿街商铺、“三合一”场所、农贸市场、消防重点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督办约谈;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事项。
(一)社区和行政村居。要健全工作制度,落实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微型消防站、网格员队伍日常管理,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应急疏散演练,打造“多户联防、区域联防”的消防工作模式。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监护、结对帮扶。
(二)居民小区楼道和村组。要建立由居民小区楼道组长、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确定专(兼)职或志愿消防安全管理员和消防安全宣传员,实行“邻里相助、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三)基层相关责任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组织治安巡防队员、基层治保员等综治力量,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安全宣传,同步开展隐患排查、上报工作,由各责任单位落实监管;社会工作办要将社区建设与消防安全工作有机结合;惠南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开展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器材设备质量检查;平安办和城运中心要将减灾、救灾等工作同消防安全一并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内容,在对危化品企业等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一并检查消防安全;城建中心要加强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指导业主委员会、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安全;属地派出所要依法对属地村居、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惠南大队要负责对重点单位监管,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并定期对村居“两委”成员和基层网格员开展培训,指导村居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四)社会单位、场所。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模型企业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机制(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防范措施,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
四、努力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五)明确基层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1.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分析消防安全形势,评估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力量状况,通报突出问题,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安全检查,强化监管责任,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2.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村居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协助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报告火灾隐患,积极开展火灾扑救、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处理等工作。
3.强化消防监管职责。行业部门要依法依规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检查治理,将行业单位场所全部纳入监管视线;将人员密集、“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文物古建筑等火灾风险较高的单位场所,列入行业重点监管对象;对排查发现的行业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实施行业重点督办整治。
4.加强监督指导职责。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惠南大队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强化对本镇消防工作的培训指导,每年分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宣贯。
(六)确定消防重点工作内容。
1.强化重点领域排查整治。要加强旅游民宿、小微企业、电商物流、直播平台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强化工贸企业、厂房仓库、校外培训机构、沿街商铺等场所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住人、消防设施损坏故障和消防通道堵塞等突出问题。
2.实施自建房屋分级管控。要加强“小火亡人”风险防控,强化自建房用作群租房、生产经营单位、培训机构、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治理。要严查严治违规住宿、违规生产经营、电动自行车入室停放充电等问题。对自建房改作生产经营业态,且人员住宿、工作、培训超过10人的,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其依法办理证照情况进行核查,纳入行业重点管控范围,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提升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3.加强重要节点风险防范。节假日、重大活动举办以及火灾高发季节,要发动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防群治力量,加大对火灾高风险单位的消防安全巡查检查频次,对住宅小区、出租房等居住场所指导开展“三清”活动,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4.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要将消防安全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在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时,同步规划实施消防物联感知、监测、分析等设备系统建设。
(七)强化宣传教育。
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落实各方消防安全教育职责,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村镇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科普推广内容,广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充分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平台、各类媒体平台和“大喇叭”、宣传栏、标语海报、演出活动等,开展贴近基层实际的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加强村居“两委”成员、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以及群租房业主、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能力和素质。各村居要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特别是在农业收割季节、重要节假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开展特定时段的消防安全宣传,并在六月份安全生产月及“119”消防宣传月期间组织村居民和辖区单位进行灭火与逃生演练。
五、加快推进多形式、多方面基层消防治理建设
(八)打造农村自建出租房人防共治项目。园中社区、惠商公司为主导整合辖区内出租房资源,按照要求统一配备了灭火器、逃生绳等物品,减少消防安全隐患。
(九)加强消防实事工程建设。今年将继续推进消防实事工程建设,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及既有充电桩加装消防设施,推进一级可视化微站建设提档再升级,提高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
(十)推进厂房仓库综合治理。巩固2024年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成果,在2025年提升治理成效,总结推动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过程中的工作经验,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压减厂房仓库火灾事故。
(十一)推广消防安全示范单位。巩固2024年高层小区、养老院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在多层小区、食品、生产企业等行业、领域确定1-2家打造消防安全示范单位,全面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十二)强化基层消防安全工作通报制度。每月对相关村居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约谈和通报,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发生有一定影响以上火灾事故的村居进行约谈,在月度、季度例会上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措施不落实、不到位而发生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
惠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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