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防汛防台 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3212 |
文件编号 | 惠府〔2023〕58号 |
发布机构 | 惠南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6-14 |
关于印发《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防汛防台
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管社区,各村、居,各镇属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7日
惠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印发
惠南镇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按照市防汛指挥部《关于全面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针对气象预测今年上海降水总量偏多,台风个数偏多,台风路径入市的概率较大的情况,结合惠南镇城市运行实际情况以及今年疫情防控要求,为进一步提高防汛指挥调度、应急抢险和灾后救助的效率,增强广大市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全力避免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提高惠南防汛防台能力,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情况下,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区域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惠南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浦东新区惠南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镇内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本预案指导全镇的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防汛防台预案要以“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及时抢险、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切实实现“三个转变”,按照新时期防汛防台的要求,始终把严防死守、河道畅通作为防汛防台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发展我镇经济营造一个稳定、祥和、安全的环境。
二、概况
(一)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
惠南镇地处上海市东部,位于北纬31°03,东经121°45,东距老港镇9公里,南距大团镇12公里,北与祝桥镇相连,西北至周浦镇30公里,距上海市市区人民广场42公里,往北8公里至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往南28公里至上海临港新城,一直以来都是作为原南汇区的政治、文化中心。惠南镇临近东海,地处长江下游的冲击平原,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降水均匀,光照充足。惠南镇境域河道纵横交错,水系发达,属平原河网感潮区,为黄浦江水系。随着卫星河、浦东运河、大治河等河道的疏浚、开挖,水系更为畅通,河道库容量增大,外排、内引加快。
经过2003年5月和2004年5月两次区划调整,现在的惠南镇合并了原黄路镇的全部行政区域和原祝桥镇陆楼村、永乐村以及工业园区4个行政村,共有26个行政村,54个居委。本镇有规模企业50家,主要有汽车配套、电力配套、房地产业、纺织服装、橡胶鞋业、五金机械制造、建筑装潢等行业。近年来,商贸服务、房地产业发展较快,有各类商业网点近千个,镇属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建材市场5个。
(二)防汛防台风险分析
根据历史资料和专家分析研究,对惠南地区可能造成影响和灾害事故的自然灾害有:台风、暴雨、风暴潮、龙卷风等。从总体上看,我镇防汛设施还不够完备,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路面状况较差,道路不畅;二是投入有限,设施老化;三是擅自填堵河道现象时有发生,水系建设缓慢,南汇工业园区部分道路及惠南镇城区一些道路的路口一旦遇有大雨、暴雨容易造成积水,影响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三)防汛防台设施
1.互相连通的河道水系、河道驳岸、堤防。惠南镇河网密集,纵横交错,靠沟通水系,加强水的流动能力,自然增强排水泄洪的作用。经过近年来的河道整治及“美丽庭院”建设,大大增加了河道的纳水和净水能力,是一项有利于防汛,改善环境的有利措施。
2.城镇地下排水管道及其他排水措施。惠南镇城区的大开发,大发展,特别是民乐大型居住区的建成,城镇规模日趋扩大,居住人口越来越多,防汛排水大大依赖于市政排水管网。并由宏南养护有限公司等负责惠南镇区域范围内市政设施的维修,养护疏理和小型维护项目的组织实施,以及公共绿化种植和养护等。
3.防台依然是靠防护林及城镇绿化,防护林和其他绿化植被能有效降低风速,从而减少台风的危害。
(四)重点防护对象
1.供电系统:一旦出现倒杆,吹断高压输电线路等,浦东供电南汇分公司制订防汛抗灾应急预案,分工负责,落实各抢险班组,配备车辆,责任到人,抢险物资已储备。
2.供水系统:惠南镇有自来水厂2处,分级供水,各厂均有自备发电机组,一旦断电可继续供水,如管路损坏,自来水公司组建的抢修队可及时进行修复,平时储备好各种物资和器材,随时可取。
3.道路(水上)交通:一旦出现灾情,按照道路等级,相关管理单位加强道路巡逻,搬迁公路上倒伏的树木等障碍物,确保公路畅通。由浦东公安交警七大队维持道路交通秩序。航运部门要疏通航道,防止沉船,确保水上交通。
4.园林绿化:如遇大风和暴雨出现城区绿化树木倒伏,由园林部门组织人员扶正或清除树木,并清理街道等。
5.环境卫生:出现灾情,环卫部门做好城镇卫生工作,确保城镇清洁,灾后即由防疫部门进行消毒防疫。
6.各居住小区、各公路旁的霓虹灯和广告牌,采取划块管理的办法,由辖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队及镇城运办负责管理,发现隐患应责令责任主体单位立即整改,以防高空悬物伤人,如发生大的伤人事故,由浦东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社区建设和服务办公室组织人员立即抢救,尽力减少损失。
三、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1.惠南镇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指挥部:
惠南镇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汛指挥部),作为防汛防台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镇防汛防台的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镇防汛指挥部指挥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
镇防汛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由镇分管城运的副镇长担任。
镇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分管经济的副镇长、分管城镇建设的副镇长、分管文教卫生的副镇长担任。
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防汛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镇防汛指挥部在指挥长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本镇防汛防台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常务副指挥长等按照职务分工负责相关类别防汛防台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2.惠南镇防汛防台指挥部职责:
(1)研究确定防汛防台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负责各类别防汛防台组织和指挥;
(3)负责审定镇防汛防台事件应急预案;
(4)负责抓好全镇性防汛防台重大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
(5)当汛情、灾情超出本镇处置能力时,依据程序及时上报并请求上级支援;
(6)应对防汛防台工作中协调与上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二)工作机构
1.防汛防台指挥部办公室:
惠南镇防汛指挥部下设防汛防台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汛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城运领导兼任,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应急中心)有关人员担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镇武装部有关人员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协助完成日常工作。防汛办工作为应急办为镇应急体系中防台防汛专项工作内容,服从应急办工作安排,办公地点设在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作为汛情、灾情发生时镇防汛指挥部的指挥平台。
2.镇防汛办职责:
(1)贯彻执行镇防汛指挥部的决定,负责全镇防汛防台应急救援抢险的调度指挥、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对防汛防台所涉及的全镇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镇防汛指挥部。
(2)负责全镇重大应急救援抢险问题的调查研究、承办会议、起草规章草案、重要文件等;依据镇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制定全镇应急救援抢险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
(3)负责《浦东新区惠南镇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组织、指导和检查镇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专项应急救援抢险实施办法的修订和评估工作。
(4)负责全镇防汛防台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可动员力量的培训指导工作;督促落实和检查指导镇属各单位组织实施的预案演练工作。
(5)负责防汛防台紧急预警发布和相关新闻报道的审核等相关事宜;负责全镇紧急救援、抢险、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6)负责指导和检查全镇防汛防台物资基地建设及物资储备工作;督办和协调应急救援所需资金、设备、物资的调拨、运输工作。
(7)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全镇的防汛防台信息系统和指挥平台,收集防汛防台信息,并对重要信息提出处置建议报镇防汛指挥部。
(8)负责接收和办理上级领导对各类防汛防台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上级政府防汛指挥部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督促落实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汛指挥部领导有关决定事项和指示、批示精神,适时做好与汛情、灾情事发地的信息沟通工作。
(9)负责与区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毗邻镇在信息沟通、应急支援抢险等方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10)承办镇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防范与预警
(一)防汛准备工作
每年在汛期来临前的一两个月内,镇政府下发防汛防台通知,并组织相关人员做好防汛检查、物资储备、抢险队伍的组建、责任制的落实等工作。
1.防汛检查
(1)检查高空和水上安全。脚手架、霓虹灯、广告牌、塔吊、行道树、玻璃幕墙等高空设施,要全面检查,特别是台风到来之前,更要做到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港区、码头、航道等必须加强管理,确保水上安全。
(2)检查危旧房屋、工棚、农舍、平时房地、街道(镇)等有关部门要进行全面普查,逐一登记造册,并制定人员撤离方案,台风到来之前,对确实难以抗御台风暴雨袭击的危房、工棚、农舍内的住户(包括外来人员)按方案实施撤离,尽力避免人员伤亡。
(3)检查畜牧棚、蔬菜棚。汛期对农村的各种畜牧棚、蔬菜棚要加强检查,并采取加固措施,确保安全。
(4)检查民防、地下公共设施。要加强对地铁站、地下商场、地下民防设施、地下车库的检查,落实防水措施,防止雨水倒灌、积水受淹。
(5)检查重点仓库、重要设备、对堆放遇水易爆、易燃、有毒物资仓库及安装要害设施车间,要重点检查,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6)检查排水设施。重点加强泵站的检查,同时要加强排水管道、窨井、泄水井、检查井、排水河浜及其他附属设备等排水工程的检查,保证河道、河浜畅通。
(7)检查在建工程。在建的防汛及其他工程确需跨汛施工的,必须在入汛前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8)检查防汛信息系统。汛前应加强对防汛信息系统设施、设备的养护和检查,确保系统完好;汛中应加强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别是要对防汛视频会议系统等相关设施、设备实行专机专用,能随时满足防汛视频会议的需要。
(9)按照“六不放过”即“没有检查过的地方不放过;检查中发现隐患和薄弱环节的不放过;造成隐患和薄弱环节原因没有弄清楚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责任人不明确的不放过、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没有处理的不放过”的要求,有针对性、不间断地进行防汛安全大检查,督促各种防汛设施的落实,把隐患和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0)有防汛责任的单位都应建立防汛检查登记本,对每次的防汛检查都必须详细记录。
2.物资储备
(1)立足防大汛需求,依规足额储备物资。
(2)结合本镇实际,多种方式相结合组织储备。
(3)统筹协调配合,分级分部门储备物资。
(4)强化物资管理,全力保障防汛抢险需要。
(二)镇级抢险队伍组建
抢险队伍职责包括抢险救灾、安全保卫、医疗救护和后勤救济。
1.积水处置“五组工作法”组建工作组
由镇应急办负责组建以各社区、相关职能部门、村居、应急队伍、小区物业专业人员和志愿者组成的专门工作组,各单位根据积水处置“五组工作法”组建工作组作为辖区内积水先期处置力量,分区域、分专业开展防汛抢险,按点包干,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1)技术保障组。增配积水点预警装置,接入城运中心信息平台,实时监测易积水点位,到达预设水位及时报警,报警信息及时发送至应急抢险组负责人员。各村居,特别是重点关注区域,以及涉及居民小区的点位,技术保障组中必须配备电工、小区排水泵维护等专业人员,确保在汛情发生前电力线路安全和排水泵的正常运转,汛情发生时设备出现问题时能第一时间发现并解决。
(2)应急抢险组。依托宏南养护、城建中心抢险队伍,落实专人负责,一人一点位,在接到积水险情时,第一时间负责安排抢排水操作。要求各村居应急抢险组中必须有一名两委人员做为责任人,协调前期抢险工作,能够在险情进一步发展时快速衔接镇级抢险队伍,提升抢险反应速度。
(3)隐患排查组。以居委、物业为主要责任人,负责日常维护排水设施、疏通雨水管道做好清於工作。并在汛情发生时,对电、煤等设施实施安全检查,进行先期排水等抢险措施。各村居排查因防疫需求搭建的小区门口及所属道口临棚、路障等隐患情况,进行加固以应对极端天气,对易损或有安全隐患的建议进行拆除处置。养护公司、各村居明确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的防汛设施责任到位,各类防汛物资储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
(4)疏散保障组。以镇应急办为牵头单位,组织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司职,对危房简屋、积水严重区域、工地等地区进行人员疏散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紧急避险点安置工作做到应转尽转,并做好险情结束后的人员返回工作。各社区、村居对本辖区内紧急避难场所由专人负责做好日常维护工作,指示标志明显,环境整洁,生活保障设施完备,基本生活保障物资充足,消防设备符合要求,场所使用符合防疫要求,场所启用前检查是否用做过集中隔离、中转等防疫用途,使用后是否做过安全消杀,在转移人员全部返回后必须对场所进行防疫消杀。对进入紧急避难场所人员要坚持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五还要”,有条件尽可能配备紧急医疗救助物资、设备。
(5)宣传保障组。以镇应急办为牵头单位,结合镇传媒办,依托村居防汛工作人员以及志愿者,负责在汛情期间对涉及居民做好宣传解释、情绪安抚工作,对于进水严重区域居民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节点,做好各类防台防汛安全知识等宣传工作,做好汛后防疫卫生常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思。
2.抢险救灾队伍
(1)负责全镇受灾地区的紧急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好抢险救灾应急小分队。
(2)负责全镇危房险屋的抢修工作,并及时组织受灾群众的搬迁、转移,并抢运重要物资。
(3)负责排除镇区道路积水,及时疏通下水管道和低洼地段的排水工作。
(4)负责全镇受灾地区道路、桥梁和农化线路的抢修,确保道路桥梁的通行无阻及电力供应。
3.安全保卫队伍
(1)负责受灾地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2)帮助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迅速转移及安全保卫工作。
(3)做好汛期的值班保卫工作。
4.医疗救护队伍
负责全镇受灾地区人民群众及抢险援助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5.后勤救济队伍
(1)安排好防汛防台的器材、设备、物资的供应保障工作。
(2)负责受灾地区群众的安置工作。
(3)准备抢险救灾的车辆,确保抢险救灾的需要。
(4)负责向上级部门汇报汛情及向下传达的各种材料并归档。
(三)预警信息含义
本预案所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分为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特别严重汛情、灾情(1级,红色等级):
是指汛情、灾情非常复杂,对本镇甚至全区、全市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镇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镇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紧急应急救援抢险的汛情、灾情,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2.严重汛情、灾情(2级,黄色等级):
是指汛情、灾情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镇政府调度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联合应急救援抢险的汛情、灾情,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和有关部门。
3.较重汛情、灾情(3级,橙色等级):
是指汛情、灾情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整治稳定和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镇政府调度多个部门甚至全镇的资源和力量应急救援抢险的汛情、灾情,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4.一般汛情、灾情(4级,蓝色等级):
是指汛情、灾情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镇政府调度个别部门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抢险的汛情、灾情。
(四)主要防御方案
1.城镇排水(排涝)方案:
城区排水、农村排涝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设施管理、运行部门负责。一旦出现积水,要采取措施抢排,消防等专业抢险队伍要积极配合。如有险情时,由各村、居委及有关单位负责组织落实人员暂时转移方案。
2.地下工程设施方案:
地下设施的防汛由所属单位及其有关主管部门负责,防止雨水倒灌,保障公共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一旦出现雨水倒灌,要按预案组织人员疏散。
3.绿化抢险方案:
一旦发生行道树倾斜或倒伏,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由绿化、市政(公路)部门实施抢险。
4.其他:
危旧房由镇规划建设及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协调物业管理部门和业主及时修缮。当市防汛指挥部发布人员撤离指令后,危房居民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及时转移,房管、物业管理部门协助。
空调室外挂机由镇物业管理部门配合各居委督促各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检查、防范,及时采取加固等安全措施,杜绝坠落伤亡事故的发生。
户外广告设施由惠南城管部门进行具体管理和质量监督,明确广告经营单位是户外广告安全的责任单位,制订突击检查和经常性安全检查措施,落实安全检查责任人和维修抢险队伍。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洪涝、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2.进入汛期,镇防汛指挥机构及有关职能部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风情、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防汛工程的调度由浦东新区防汛指挥部负责。
4.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镇政府和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5.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惠南镇防汛指挥部向区政府和区防汛指挥部汇报情况。
6.对跨镇域发生的洪涝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区政府和区防汛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应急委员会发出请求,由上级政府应急委员会协调其他应急力量予以增援。
(二)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本镇防汛防台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即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四个响应等级,应对一般较大、重大、特大防汛防台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及响应等级汇总表
序号 预警
等级 响应
等级 性质 表示色 应对情况
及类别 备注
1 Ⅳ
四级 Ⅳ
四级 一般 蓝色 一般
突发公共事件
2 Ⅲ
三级 Ⅲ
三级 较重 黄色 较大
突发公共事件
3 Ⅱ
二级 Ⅱ
二级 严重 橙色 重大
突发公共事件
4 Ⅰ
一级 Ⅰ
一级 特别
严重 红色 特大
突发公共事件
1.Ⅳ级响应(蓝色预警)
(1)Ⅳ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①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后;
②发出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即预报局部地区24小时雨量超过50毫米;
③可能造成一般灾害的其他汛情(居民进水100户以下、农田受淹1000亩以下,房屋倒塌5间以下、死亡2人以下)。
(2)Ⅳ级响应行动
①镇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②镇防汛指挥部根据区防汛指挥部指令,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蓝色预警防御指引
①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了解最新预警信息,妥善安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②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③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防汛防台预案,做好各项防御准备;
④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⑤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进行预抽空;
⑥加固户外装置,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
⑦电力、通信等管线部门加强抢修力量的配备;
⑧排水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量放水工作;
⑨市政部门检查加固高架、高速道路的各类指示标志,落实隧道、下立交等重点地点的防积水和抢排水措施。
⑩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2.Ⅲ级响应(黄色预警)
(1)Ⅲ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①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
②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即预报部分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③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区危害的;
④可能造成较大灾害的其他汛情(居民进水100~300户、农田受淹1000~10000亩或房屋倒塌5~50间、死亡3~5人)。
(2)Ⅲ级响应行动
①镇分管领导,镇指挥部领导进入岗位,各级抢险队伍进入戒备状态,驻沪部队、武警部队进入经常性战备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②各新闻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加强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宣传。
(3)黄色预警防御指引
①市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或者到安全场所躲避;
②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屏及时更新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③各级防汛机构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④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需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⑤防汛排水泵站转入暴雨模式运行;
⑥消防部门加强备勤力量,做好抢排积水准备;
⑦排水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及时进岗到位,确保排水畅通;
⑧绿化管理部门加紧对树木进行绑扎加固和修剪;
⑨水上航运部门及时发布船期消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⑩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各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3.Ⅱ级响应(橙色预警)
(1)Ⅱ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①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
②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即预报部分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
③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
④可能造成重大灾害的其他汛情(居民进水301~1000户、淹没农田1~5万亩或房屋倒塌51~150间、死亡6~10人)。
(2)Ⅱ级响应行动
①镇主要领导,镇分管领导,镇指挥部领导进入岗位,各级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驻沪部队、武警部队进入三级战备状态,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②电视、电台、网络和电信运营商、电子显示屏管理等单位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报刊等媒体也要及时刊发相关信息。
(3)橙色预警防御指引
①居民尽可能留在家中,关门、关窗、收物,防止坠物伤人;一旦室内进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②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屏滚动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③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加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④各类建设工地停工,并对塔吊等设备进行锁定,对脚手架等进行加固或拆除;
⑤工地临时用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⑥所有船只全部进港避风,水、陆、等交通航运部门及时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⑦消防官兵全部上岗待命;
⑧排水量放水人员坚守岗位,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2小时上岗,绿化、市政部门及时扶正、清除倒伏树木;
⑨卫生部门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⑩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各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4.Ⅰ级响应(红色预警)
(1)Ⅰ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①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后;
②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即预报部分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200毫米;
③主海塘决口;
④可能造成特大灾害的其他汛情(居民进水1000户以上或农田受淹5万亩以上;或死亡10人以上,房屋倒塌50间以上)。
(2)Ⅰ级响应行动
①镇党政主要领导、镇各级领导、镇指挥部领导进入岗位,各级抢险队伍进入战斗状态,驻沪部队、武警部队进入二级战备状态,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②电视、电台、网络和电信运营商、电子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报刊等媒体也要及时刊发相关信息。
(3)红色预警防御指引
①居民根据安全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②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屏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安全提示和紧急通知等;
③各类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有关单位采取停课或其他专门的保护措施;
④除直接关乎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可自行决定是否停产、停工、停业;
⑤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三)等级调整变更
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级别与响应级别密切相关,但可能有所不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响应等级一般由低(Ⅳ级)向高(Ⅰ级)逐级递进,出现应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也可直接跃进。区应急委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态、影响和处置需要,按照规定程序来决定或报请市应急委决定变更响应级别,对于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可针对各种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分级响应程序和措施,情况特殊时,根据加强预防的需要,可提高响应等级。
(四)人员转移撤离方案
根据汛情、风情,明确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和基本生活保障措施,应急情况下群众的疫情防控、医疗救助、疾病控制、生活救助,以及疏散撤离方式、程序、组织、指挥,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紧急避难场所清洁准备以及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在汛情来临前,惠南镇就做好人员部署,每一道程序、步骤都有专人负责,领导小组并定期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汛情灾情发生时,能及时将人员进行撤离。
(五)信息报送
1.汛情、灾情发生后,事发地村(居)委会要立即如实向镇防汛办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汛情灾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汛情灾情相关情况,由镇政府防汛指挥部及时上报区政府防汛指挥部。
2.镇防汛办和各相关部门接到汛情灾情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应急救援抢险建议,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并将镇防汛指挥部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村(居)委会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3.各村(居)委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汛情、灾情信息,对于一些汛情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汛情灾情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镇防汛办。同时,镇防汛办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
4.汛情、灾情中出现港澳台侨和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的情况时,由镇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政府及相应部门,并按规定通报、沟通和协商。
(六)应急结束
1.镇防汛指挥部、各相关部门或现场指挥部确认防汛防台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基本消除,应按程序及时结束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2.相关部门或现场指挥部,需将处置防汛防台事件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镇防汛指挥部,经镇政府或上级政府指挥部批准后,作出同意应急救援抢险工作结束的决定。
3.特别重大、重大汛情灾情由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或市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救援抢险结束;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区政府应急委员会或其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救援抢险结束。应急救援抢险结束情况要及时通知到参与防汛防台事件处置的所有部门和单位。
六、后期处置
(一)灾后救助
1.善后处置
(1)镇防汛指挥部会同相关部门、事发地村(居)委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防汛防台应急救援抢险结束后,相关部门或现场指挥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灾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涉及避难场所进行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3)对汛情、灾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救援抢险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2.社会救助
镇社区建设和服务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抢险物资补充
1.抢险物资分工储备,宏南养护公司储备草包、编织袋各5000只,储备木材20立方米,以备急用,同时各村、居委等单位应根据情况不断调整和更新防汛物资。镇社建办、防汛办应督促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备好各类防疫物资。
2.抢险专用设备:一旦发生灾害,抢险时必须使用高性能的专用机械设备,以确保抢险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减少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专用机械的使用、维修落实到宏南养护公司,抢险车辆由镇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调度。
(三)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防汛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四)灾后重建
镇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居)委会具体负责恢复与重建工作。需要上级政府给予援助的,由镇政府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五)调查与总结
1.对汛情、灾情中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事件,镇政府要适时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在宣布应急救援抢险结束后的最短时间内,向镇防汛指挥部提交汛情、灾情调查报告。由镇防汛指挥部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2.镇政府在宣布应急救援抢险结束后,组织有关部门成立汛情、灾情核查小组,对汛情、灾情危害和应急救援抢险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在10日内将评估报告报送镇防汛指挥部。由镇防汛指挥部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七、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可通过电话、传真机、移动通信、短信平台联络。防汛办和武装部的800兆无线通信电台直通各村、居委,书面材料可通过传真机发至镇防汛办公室。
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38022306(白天)、58021268(夜间),电子邮箱:hnz_fxb@163.com。
(二)抢险与救援保障
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镇防汛办统一指挥全镇的防汛防台工作,镇下属各村、居委及企事业单位均建立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的防汛防台职责明确如下:
1.镇党政办(应急办):负责紧急情况下的总协调工作,做好情况汇总,组织宣传报道。
2.镇党群办(宣传):负责本镇安全度汛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宣传报道灾情,全镇干群防汛防台和生产自救的情况。
3.镇武装部:协助镇防汛办实施防汛防台指挥,组织、指挥全镇民兵抢险,协助做好人员转移工作;根据灾情需要,负责联系驻军部队、消防武警,共同参加抢险救灾。
4.镇监察办:负责公布防汛防台抢险纪律;检查各级政府、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执行纪律的情况。
5.镇城运办:安排一定数量的校舍作为临时安置点,配合灾民的转移工作,安排好本系统的抢修和督修工作。
6.镇规建办:监督本系统各建设及施工工地的防汛防台安全,防止施工造成积水,排查安全隐患;检查、监督本系统各单位防汛防台抢险物资、队伍、机械等落实情况;督促园林部门对行道树木的加固、整枝和倒伏树木的抢排险工作;组织抢运各种抢险物资;检查、督促区内建设、施工单位高空设施的安全措施及抢险工作的安全措施,实施抢险工作;检查、督促汛期的垃圾、粪便清运和道路障碍清除工作。
7.镇社建办:及时掌握灾情,负责救灾工作;协助灾后安置救济灾民,帮助灾民重建家园;负责社会救援和捐助钱物的收集工作。
8.镇农发办:组织指导农业生产的抗灾救灾。
9.镇城建中心:组织房屋抢险队伍,负责全镇危房的检查和单元化抢修;督促各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居民区内下水道和窨井的疏通养护工作;协调居民区内供水、供电等故障的及时排除工作;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做好居民区内树木的整枝、加固及倒伏树木的及时清理。
10.镇财政所:协调安排防汛防台工作建设资金,负责防汛防台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年度计划安排,组织多渠道筹集建设项目资金。负责防汛防台等项经费的安排,并按照灾情需要筹措增加经费投入。
11.镇城运中心:做好防汛防台日常值守及工作的协调,发挥网格平台作用,联勤联动站值班巡查,加强对重点区域实施状况的监控。
12.惠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受灾伤员的救治工作和汛期的卫生防疫工作。
13.镇河长办:协助镇防汛办全面协调防洪挡潮排涝系统,负责水利抢修队伍的组织和调度。
14.各公安派出所(惠南、黄路、民乐、园区):协助做好人员转移后的治安保卫工作;协助区防汛指挥部搞好通信联络;支援严重积水地区的应急排涝工作。
15.浦东供电南汇分公司惠南用电管理站:负责电力应急系统、供电线路抢修队伍的组织和调度。
16.电信惠南分局:确保通信指挥系统的信息畅通。
17.宏南市政养护公司:负责调集抢险专用大型机械设备至灾区,协助做好防汛防台的抢险工作。
(三)专业保障
1.供电保障
镇政府协调全镇的供电保障,保证防汛防台抢险、抢排积水、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抢险现场的临时供电。
2.供水保障
南汇自来水公司惠南自来水厂、大治河水厂及陶桥水厂要落实两路水源,并建立两道防线,在发生灾害时,通过管网调度等应急手段,尽力保证供水。
3.供气保障
上海益流燃气公司要按制定的预案,督促相关企业建立三级抢险队,尽力确保燃气供应。
4.交通保障
镇党政办应当安排应急备车,并具体制定各项应急措施,最大限度维持抢险救灾时的交通正常运营。
5.环卫保障
在台风暴雨期间,一旦水上运输受阻,镇市容环卫部门必须采取增加陆上运量和利用临时空地或中转站暂时堆放。
6.生活保障
为确保特大灾害发生时人民正常的生活需要,商业部门必须备足主副食品。
7.其他
宏南市政养护有限公司:(1)道路方面:市政管养站自行组织一支小型修复的队伍,给他们配备了必要的施工用具和施工材料等,对惠南镇区域内的道板砖、侧石、窨井盖等损坏进行及时修复。(2)绿化方面:市政管养公司正在对镇政府管辖范围内的绿化进行全面的巡查,对于需要补绿的地段进行统一种植,对于现有无人管理的绿地进行统一登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四)治安与医疗保障
1.治安维护
(1)镇平安办、各派出所负责防汛防台期间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制定治安维护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应做的各项工作。
(2)汛情、灾情发生后,各公安派出所要迅速组织力量,对受灾地区警戒和治安管理,并根据需要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示标志;充分发挥镇民兵预备役抢险分队的作用,协助有关部门及时疏散灾民和伤亡人员,维护社会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要设施和重要物资,特别是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警卫及防范保护;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
(3)事发地村(居)委由镇政府组织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
2.医疗保障
(1)惠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防汛防台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的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医疗救治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和信息支持系统,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2)建立覆盖全镇的动态数据库,做好应急医疗救护队伍、疾病控制队伍、医疗卫生设备等资源的调度工作。
(3)根据汛情、灾情的应急处置需要,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应当采取公众自救、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各基层单位,组织防疫志愿者及村居卫生室工作人员,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汛情险情发生时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
(五)物资与资金保障
1.物资保障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储备、调拨方案,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防汛防台储备物资调用由镇防汛指挥部统一协调。
(2)加强对防汛防台储备物资的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健全防汛防台应急救援抢险物资储备制度。
2.财力保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条款,防汛防台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列入镇政府财政预算,作为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防汛防台中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必要时,请求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
(2)镇财政所负责公共财政应急救援抢险准备资金的管理,重大资金的动用必须由镇防汛指挥部审批。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
(六)社会动员保障
一旦出现灾情,镇人民政府根据视情况发布抗灾命令,动员有关部门立即抗灾。出现全镇性大的灾情,动员全镇投入抗灾斗争,处理好灾情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发生汛情、灾情后,首先应采取自救措施,减少损失,同时请求援助,再由专业队伍处置,如果事态继续扩大,则需要民兵和部队参与,最后再动用全社会的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八、监督管理
(一)培训
镇防汛办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防汛防台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演习
1.镇防汛办要结合本镇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应急救援抢险实施办法进行演练。
2.预案演练从类别上分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抢险演练、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抢险演练、预案演练从形式分为实战演练、作业演练和模拟演练、桌面推演等。
3.各专业应急救援抢险队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应急救援抢险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和提高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指挥的综合能力。
(三)奖惩
1.防汛防台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镇政府应对汛情、灾情,运用紧急全力,采取应急措施依法实施监督。
2.镇防汛指挥部负责对在防汛防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3.镇政府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浦东新区惠南镇防汛防台指挥部组织制定、修改和负责解释,并上报区政府备案。
九、附则
(一)数量概念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名词定义
1.台风:热带气旋是一种破坏性很强的强烈风暴,台风和飓风都属于北半球的热带气旋。一般把在大西洋上生成的热带气旋称为飓风,把在太平洋上生成的热带气旋称为台风。
2.暴雨:24小时降水量50.0~99.9毫米,为暴雨;24小时降水量100.0-250.0毫米;14小时降水量大于250毫米,为特大暴雨。
3.龙卷风:龙卷风是从强对流积雨云中伸向地面的一种小范围强烈旋风。龙卷风出现时,往往有一个或数个如同“象鼻子”样的漏斗状云柱从云底向下伸展,同时伴随狂风暴雨、雷电或冰雹。龙卷风经过水面,能吸水上屋,吹折电杆,甚至把人、畜和杂物吸卷到空中,带往它处。
4.防汛防台预案:对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等可能引起的灾害进行防汛抢险、减轻灾害的对策、措施和应急部署,包括预案启用条件、安全保障体系和组织指挥体系等内容。
5.防汛设施:包括河道堤防(含防汛墙、海塘)、水闸、水文站、泵站、排水管道等能够防御和减轻台风、暴雨、高潮和洪水等引起的灾害的工程设施。
6.紧急防汛期:本市将出现防汛设施不能抗御的自然灾害,或者防汛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本市进入紧急防汛期。
(三)有关图表
1.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及响应等级汇总表
序号 预警
等级 响应
等级 性质 表示色 应对情况
及类别 备注
1 四级 Ⅳ
四级 一般 蓝色 一般
汛情、灾情
2 三级 Ⅲ
三级 较重 黄色 较大
汛情、灾情
3 二级 Ⅱ
二级 严重 橙色 重大
汛情、灾情
4 一级 Ⅰ
一级 特别
严重 红色 特大
汛情、灾情
2.防汛防台应急操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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