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地震 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3-02352
文件编号 惠府〔2023〕44号
发布机构 惠南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5-10

 

 

关于印发《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地震

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管社区,各村、居,各镇属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地震专项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

2023327

 

 

 

 

 

  惠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23417日印发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地震专项

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快速、高效、有序处置地震事件,有效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按应急救援工作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七条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编制本地震专项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上海市地震专项应急预案》《浦东新区突发事件总体预案》《浦东新区地震专项应急预案》《惠南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专项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整合资源、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

二、本镇地震风险总体评估

惠南镇位于上海市东部,上海地处我国华北构造块体的南缘,是我国中强地震活动地区或波及影响地区,频率很低,震级很小。从历史上看,上海周边地区发生的中强地震都会对上海造成相当大的影响。所以,上海地区虽不属于中强地震频发地区,但却存在着发生中强地震的地质构造条件。历史记载表明,近500年来,上海地区共发生了150多次地震,其中上海本地发生地震89次,外地地震波及上海有61次,其中影响比较大并造成损坏的有4次地震。现已查明,上海及邻近地区陆地上有不少活动断层,其中对上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就有五条,海洋中的情况则还需要进一步探明。

地震是一种破坏力很大的自然灾害,除了直接造成房倒屋塌和山崩、地裂、海啸、砂土液化、喷砂冒水外,还会引起火灾、爆炸、毒气蔓延、水灾、瘟疫等次生灾害。除此之外,地震还会带来次生灾害,主要有:

1.火灾:由房屋倒塌、煤气泄漏和明火引起;

2.水灾:由水坝决口或壅塞河道等引起;

3.毒气泄漏:由建筑物或装置破坏等引起;

4.瘟疫:由震后生存环境的严重破坏所引起。

在惠南镇辖区内,有由浦东新区安监大队直接监管的危化企业4家,加油站8家,疑似危险房屋等在地震发生时可能会产生较大破坏。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

本镇系本辖区地震应急工作责任主体,依法履行地震应急工作职责。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地震应急工作。地震应急响应时,启动惠南镇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本镇抗震救灾工作。现场指挥部设在惠南镇城西路200号。

1.抗震救灾指挥人员组成与职责

指挥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员单位:镇武装部、民防办、派出所、辖区内有关单位、镇机关内设部门等。

2.主要职责

1)依法履行主体责任与职责,常态下负责本辖区防震减灾各项工作,震时行使现场指挥与处置职权。

2)根据区地震应急处置中心指令,或自行启动本镇地震应急响应。

3)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向上级提出支援和援助请求。

4)负责本辖区内的国家、市、区抢险救援、灾评、科考及调查工作队伍的相关保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安排。

5)严格执行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及时上报本辖区震情、灾情、民情、社情及抗震救灾工作信息。

6)完成区政府或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震时为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交付的其它任务。

(二)镇应急联动中心

镇应急联动中心(设在镇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依托镇城运中心指挥平台,对本镇范围内发生的地震灾害实施先期应急处置。镇应急联动中心与公安、消防、 卫生、安监、建设、交通、环保、气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具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能的单位,共同组成地震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网络。各联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范围负责地震先期处置工作。

(三)地震应急工作机构(办公室)

惠南镇地震应急办事机构设在本镇武装部,地址:浦东新区惠南镇城西路200902室。

1.成员组成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任主任。由镇武装部相关人员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各公安派出所及镇机关内设部门负责人兼任。

2.工作机构职责

1)开展地震应急和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加强群众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教育,组织不同形式的地震应急演练活动等。

2)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和保障工作。做好避难(险)场所日常维护的协助工作;加强抗震救灾物资与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工作;推进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等。

3)承担本镇地震应急专项预案修订与维护管理。

4)负责编制本镇年度地震应急工作计划安排和工作总结。

5)震时承担本镇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通联、协调和辅助指挥等工作。

6)完成上级和镇政府交付的其他任务。     

四、预警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监控

惠南镇地震应急办事机构要与浦东新区应急办、地震办、镇应急办公室、本镇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主动跟踪监测和收集地震信息,并及时研判。

(二)预警与发布

1.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分为四级,I(特别严重)II(严重)III(较重) IV(一般)。对涉外、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应加强情况相告并提高响应等级。

1)特别严重突发公共事件(I级,红色等级):

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镇甚至全区、全市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镇党委、镇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镇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紧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2)严重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橙色等级):

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镇党委、镇政府调度各个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3)较重突发公共事件(Ⅲ级,黄色等级):

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镇政府调度多个部门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4)一般突发公共事件(Ⅳ,蓝色等级):

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镇政府调度个别部门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一般预警由指挥中心确定并报镇应急领导小组。

较重预警由镇应急领导小组确定并报区应急委员会。

严重预警由镇应急领导小组报请区应急委员会确定。

特别严重预警由镇应急领导小组报区应急委员会,由区应急委员会报请市应急委员会确定。

情况特殊时,指挥中心可以确定一般预警。

法律、法规对预警级别的确定主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镇地震应急办事机构在接到可能引发地震预警信息后,要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相应的预警行动。

2.镇地震应急办事机构要加强对可能引发地震事故灾难信息的分析和研判,严重情况下可建议镇政府按照浦东新区和本镇有关规定发布地震事故灾难预警信息,并先行采取以下预防性的措施:

1)准备或者直接启动相应的地震应急预案;

2)组织应急专业人员、应急救援队伍等进入待命状态;

3)调集所需物资、器材、装备等;

4)组织有关单位采取其他有针对性的措施。

五、应急处置

(一)响应分级

 

 

地震灾害分两大类,四级响应

有感地震

四级响应

一般地震

三级响应

较大地震

破坏地震

二级响应

严重地震

一级响应

特别严重地震

(二)地震应急响应启动

1.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迅速成立本镇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2.在未接到区地震应急响应指令时,如已发生大量人员集聚和骚乱事件,房屋倒塌、人员伤亡等紧急情况,即可自行启动本预案,进行先期处置。

(三)惠南镇地震应急处置各小组主要职责分工

各应急组

组成单位

主要职责

指挥组

惠南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惠南镇民防办公室

惠南镇人民武装部

惠南镇党政办公室

1、通信保障;

2、对外联络与协调;

3、信息报告编写;

4、辅助指挥。

灾情信息组

惠南镇党政办公室

惠南镇信息与传媒办公室

惠南镇城运管理中心

1、地震应急宣传;

2、灾情调查与统计;

3、现场信息采集;

4、舆情监察。

安全保卫组

惠南派出所

惠园派出所

民乐派出所

1、社会治安保障;

2、交通维护;

3、重点目标保卫。

物资保障组

惠南镇社区建设服务办公室

惠南镇后勤服务中心

1、救灾物资储备;

2、灾民安置点安排;

3、灾民基本生活物品保障。

抢险救援组

惠南镇人民武装部

惠南镇社区建设服务办

惠南市政养护有限公司

上海蓝天救援队

1、开展自救互救行动;

2、生命线工程与设施抢修保通;

3、道路排障清理;

4、协助专业队伍救援。

灾民安置组

惠南镇社区建设服务办公室

1、救灾物资和物品分配;

2、接受援助;

3、落实灾民食宿安排;

4、协助善后救济、赔偿等核实工作。

疏散安置组

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各公安派出所。

1、人员撤离、疏散安排与组织;

2、落实避难场所。

卫生医疗保障组

惠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惠南镇红十字会

1、协助现场院前急救;

2、协助发放常用药品;

3、防疫监控、消毒;

4、饮用水与食品安全。

(四)有感地震响应程序

响应时间

 

接指令或震后10分钟内

应急响应启动。

接指令或震后45分钟内

1、指挥长、副指挥长到岗;

2、有感地震应急人员到位。

接指令或震后一小时内

1、指挥部按有感地震应急预案进行有序指挥,责任落实到人;

2、各应急小组赶赴现场,按有感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接指令或震后

一小时至两小时内

1、向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上报实时灾情信息;

2、完成本辖区灾情、民情、社情初步报告。

接指令或震后两小时

1、完成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交付的其它任务;

2、视灾情后果进行善后处置。

(五)破坏性地震响应程序

响应时间

任务与内容

接指令后10分钟内

1、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或自行响应后,立刻启动本预案;

2、通知应急人员到岗;

3、开启通讯设备,保持通信畅通。

接指令后20分钟内

1、本级指挥部成员到岗;

2、各应急小组负责人到岗;

3、现场指挥部正常运转。

接指令后1小时内

1、各应急小组按处置分工任务开展工作;

2、本级指挥部与各应急小组通信畅通;

3、向上级指挥部报告灾情、社情、民情报告。

接指令1小时后

1、迅速开展人员伤亡和灾损调查和统计;

2、与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应急小组和到达现场的其他队伍保持通信畅通;

3、避险疏散和灾民安置工作;

4、及时上报灾情信息。

(六)震情(灾情)信息管理

1.灾情信息调查

1)及时启动本辖区灾情调查,包括因地震而遭受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生命线工程损坏情况,市、区两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的其它上报信息等,按照国家和市有关部门、民政部门灾情(社区)信息表规定的格式化灾情损失统计表统计。

2)及时了解和掌握本辖区社情(社会秩序)和民情(群众情绪)信息,做好灾民心理安抚工作,及时向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

3)灾情信息采集要求客观、真实,上报的信息须经过灾损现场核实和勘察,做好灾情等信息资料的存档工作,为赔偿、补偿、救助、救济和保险理赔提供证据。

2.震情信息误传、谣言应对

根据市地震局统一的震情监测和趋势意见等口径与规定及时发布,防止误传和谣传影响社会稳定,并采取多种形式的应急和科普宣传,回应社会关切。

(七)应急结束

由浦东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如本辖区存有危险状况,可在危险区域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围栏,派专人值守,并请求专业队伍进行安全鉴定和处置。

六、后期处置

镇政府负责善后处置,包括人员安置、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与处理、保险理赔、司法援助、心理辅导等事项。要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镇民政等部门予以协助。

(一)灾评工作

及时做好本辖区的灾情损失、人员伤亡统计,积极配合和协助新区地震办、新区民政局等部门的震害核查和损失评估工作。

(二)救济与安置

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质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点的生活用品安排发放,保障灾民基本生活需求。

(三)赔付工作

协助金融、保险等单位对受灾民众保险赔偿、存款提取和征用物品等赔偿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证明、证据等服务工作,保障灾民正当权利。

(四)灾后重建

参与和配合新区政府及有关单位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和重建工作。

(五)应急总结

地震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镇政府及时进行抗震救灾工作总结,按规定上报。

七、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1.将地震应急纳入本镇7X24小时常态化行政与应急值守内容,保证与新区应急办和新区地震办通信畅通。

2.镇政府为地震应急办事机构、应急工作部门、各应急组和社区、村(居)委配置应急通讯器材,利用已有通信资源(防灾警报等)。

3.电信运营商等企业具体负责承担应急通信保障工作,镇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协助现场应急救援的通信保障。逐步建立和完善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应急通信系统,对重要通信设施、线路和装备加强管护,建立备份和采取应急保障措施。

(二)队伍保障

充分发挥民间应急救援组织的作用,推进本镇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应急培训和经费支持。

(三)治安保障

1.在地震应急期内启动警地联防群控机制,实施全天候治安巡逻执勤,确保本辖区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重点加强对抗震救灾指挥部、本辖区内的金融单位、易燃易爆危化品生产或储存点、水、电、气等枢纽设施和灾民安置点等重点目标的保护,打击灾时犯罪活动,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3.充分依托本辖区的市、区属重点单位应急资源,建立属地化应急联动预案,建立应急联动与支援机制,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正常进行。

(四)物资保障

1.根据本镇实际,储备适当简易抢险救援器材与工具,储存适量抢险救援所需要的消耗性材料供震时抢险之需。

2.本镇政府与本辖区有关企业、商业等单位签订地震应急时动态储备和紧急调用协议,重点是食品、饮用水、药品等物品,保障灾民生活应急之需。

3.根据抗震救灾需要,镇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依法紧急征用有关建筑物、器材、工具和物资等,震后按国家规定赔偿。

(五)应急避难保障

1.协助和支持新区有关部门推进本辖区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充分利用公园、绿地、操场等资源作为临时避险、避难场所。

2.本镇政府、社区、各村(居)委及时组织群众紧急避险疏散,先期安排或协助新区民政等部门做好灾民安置工作。

3.根据灾民避难和安置需要,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可征用、调用本辖区内有关单位、企业建筑物、空旷场地开辟临时避难和灾民安置场所,被征用、调用的单位、企业应当全力支持配合。

4.临时避难场所、灾民安置点须避开高层建筑、高压电线、储油储气罐、危化品生产或储存场所等危险区域,严防二次次生灾害事故。

(六)经费保障

本镇地震灾难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由镇财政按照有关预案和规定程序予以安排。

(七)技术保障

镇地震应急办事机构根据应急救援的需要,建立地震专家咨询组,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八)基本生活保障

镇社区建设和服务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受灾人群衣食住行等生活需求。

(九)医疗卫生保障

1.镇社区建设和服务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的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医疗救治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和信息支持系统,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2.建立覆盖全镇的动态数据库,做好应急医疗救护队伍、疾病控制队伍、医疗卫生设备等资源的调度工作。

3.根据地震事故的应急处置需要,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应当采取公众自救、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十)交通运输保障

当发生较大以上地震事件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事发现场实行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如有必要,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十一)人员防护

建立或指定相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加强宣传,明确负责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的安全和有序转移、疏散。

相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进行相关培训,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十二)科技支撑

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化技术,为镇防震救灾体系完善、应急指挥处置手段创新提供支撑,降低人力、物力成本,优化镇防震救灾管理流程,进一步提升镇防震救灾管理效率。

八、 监督管理

(一)防范措施

1.组织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和避震自救互救技能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不同形式的地震演练活动,提高群众应急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根据本镇实际,不断加大对防震减灾硬件设施建设的投入,重点加强应急通信器材配置、避难场所建设、备灾物资储备等工作。

3.积极配合和参加由新区地震部门组织的地震应急宣教、培训和演练活动。

4.建立本辖区风险源和致灾隐患排摸制度,定期组织应急检查,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二)监督检查

负责对辖区内地震应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三)奖惩

本镇政府及时对先进事迹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推诿、不作为的单位与个人进行依法问责,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四)预案管理

1.镇政府负责本预案的动态维护。本预案由本镇政府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本镇政府批准印发之日起施行,报新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与备案。

(五)预案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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