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惠南镇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SY0024695150202000030 | 发布机构 | 惠南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关于印发《惠南镇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管社区,各村、居,各镇属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惠南镇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3日
惠南镇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提升农村公路及沿线路域环境面貌,加快构建“安全、通达、品质、美观”农村公路发展新格局,根据《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本市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上海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惠南镇在全镇农村公路范围内推行“路长制”,提升本镇农村公路品质,改善路域环境,建立更加完善、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保护分级责任体系,从制度上把“四好农村路”建设落到实处。
一、总体要求
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严格考核”的要求在全镇农村公路范围内推行“路长制”,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区域环境管理体系,确保责任无盲区,为建设宜居惠南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路长制,强化巡查,落实责任,对区域内道路管养、市政设施、绿化养护、环境卫生、道路秩序、路产路权等进行有效监管,真正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
三、组织体系
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组织体系,明确各级路长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按照路段全覆盖、力量全参与,分级管理、分层处置,运筹协调、属地负责的原则,书记为总路长,镇长为第一副总路长,分管副镇长为副总路长,党政班子成员为一级路长,涉及道路的村(居)党政负责人为二级路长。
设置镇路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运办,妇联、稳定办(信访办)、司法所、规建办、农办、财政所、安监所、城运中心、城建中心、城管中队、惠南派出所、民乐派出所、园中派出所、交警七大队、惠南市政养护,涉及道路的相关村居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由李振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倪晓莉、孙菊华、邵林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设立专管员,由镇农村公路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担任。
四、工作职责
(一)总路长职责:总路长为镇域内乡道和村道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落实上级路长及区级路长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一级路长职责:负责做好所辖道路“路长制”工作领导,为所辖道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路长制”工作协调、督查、考核,负责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做好村域边界区道路问题协调,确保相邻区间有序协作,形成合力。
(三)二级路长职责:协助一级路长开展本区域道路建设养护管理、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事项。负责所辖道路及周边环境问题的督察,检查专管员工作落实情况。协调专管员反馈的问题,如无法协调,需向一级路长反馈,并做好存在问题的处理跟踪与落实工作。做好爱路、护路的宣传普及,形成良好氛围。
(四)专管员职责:全面负责所辖道路及周边环境问题的巡查发现、情况反馈,能够处理的当场处理,无法处理的上报二级路长。
(五)镇路长制办公室职责:具体落实并实施路长制各项工作,不定期组织召开路长会议;负责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建、管、护、运”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在镇级执法部门配合下,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参与农村公路的监督考核工作。
五、工作内容
(一)加强道路日常监管。对辖区道路实施“一路一策”精细管理,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置各类问题,综合施策、源头治理,提升道路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加强市政设施监管。完善市政设施日常养护管理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辖区道路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各类设施规范、达标、美观、整洁,管理使用良好;加强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监管,出入无泥浆、污水或砂石散落。
(三)加强市容环境治理。加强环卫设施的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整洁、设置合理;加大对道路两侧动态性市容问题查处力度;加强绿化管理,确保公共绿地、绿化带内无垃圾,道路两侧行道树树穴遮盖物无缺损、绿化无损坏、黄土不裸露。
(四)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加大对各类影响道路交通秩序违法行为的执法管理力度,集中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占道停车现象;加强对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的整治;建立和完善非机动车管理体制,对道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严格管控,确保有序停放。
(五)加强重点场所管理。提升景观区域、交通枢纽、公共绿地等重点区域环境品质;强化道路沿线场所的监管。
六、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行定期巡查→及时反馈→专项协调→监督考核4步法工作流程。
(一)定期巡查:一级路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二级路长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专管员需每天巡查。
(二)及时反馈:对巡查中发现无法当场处置的问题,由各级路长按级上报。
(三)专项协调:对于疑难问题,及时与一、二级路长联系,需要区有关部门协助处理的事件,可上报路长办统筹协调,同时上报相关部门。
(四)监督考核:所有发现的问题按照网格化平台处置时效和标准予以处置。对于处置不及时、履职不力的情况进行通报。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确定路长名单,加大对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的保障力度。各部门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相关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确保路长制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路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协调解决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管理情况。
(三)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路长制工作的监督,对于问题处置不到位的单位,及时提醒,加强约谈。进一步加强路长制工作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爱路护路氛围,增强全社会对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使路长制工作得到全面有效落实,进一步夯实路长制管理工作。
(四)加强社会参与。加大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依法治路、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对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调动基层群众力量,如村委会(居委会)、离退休干部、民间志愿者组织,积极主动做好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四好农村路”建设方面的政策解读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保护,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1.惠南镇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2.惠南镇路长制名单
3.路长制巡查事项一览表
4.村规民约—农村公路管理制度
附件1:
惠南镇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组 长:潘秀红 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徐明宝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 李振华 副镇长
副 组 长:沈列勇 党委副书记(政法)
殷明慧 党委委员、民乐社区党委书记
白 琰 黄路社区党委书记
张 帆 园中社区党委书记
徐李杰 东城社区党委书记
江显华 惠南派出所所长
周 睿 民乐城派出所所长
张嘉尹 园区派出所所长
王建峰 交警七大队队长
成 员:倪晓莉 城镇运行管理办公室主任
孙菊华 农业发展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石雅慧 妇联主席人选
许 权 社会稳定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主任
范洪生 司法所负责人
徐竞琪 规划建设和环保办公室主任
顾宝龙 财政所书记、所长
王 明 安全生产监察所所长
徐洪杰 城运中心常务副主任
金振宇 城镇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吴卫华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队长
邵林平 惠南市政设施养护有限公司总经理
涉及道路的相关村居党政正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振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倪晓莉、孙菊华、邵林平同志兼任副主任。
以上人员若有职务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更替。
附件2:
惠南镇路长制名单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止点 |
所属村居 |
一级 路长 |
二级路长 |
专管员 |
1 |
幸新路 |
蔡家宅-川南奉公路 |
海沈村 |
潘秀红 |
庄平 庄严 |
浦军峰 庄冬伟 |
幸福村 |
朱卫明 杨建华 |
|||||
2 |
远联路 |
沪南公路--幸新路 |
远东村 |
徐明宝 |
施伟 丁正兵 |
|
海沈村 |
庄平 庄严 |
|||||
3 |
谈北路 |
幸新路--新村河 |
海沈村 |
庄平 庄严 |
||
桥北村 |
钱国平 |
|||||
4 |
大治河路 |
惠南界--大团界 |
桥北村 |
张骅程 |
钱国平 |
|
四墩村 |
姚庆华 |
|||||
六灶湾村 |
顾燕 |
|||||
5 |
六灶湾路 |
川南奉公路—南团公路 |
六灶湾村 |
沈列勇 |
顾燕 |
|
6 |
团结路 |
G1503-为农路 |
团结村 |
瞿爱军 杨建军 |
||
7 |
马姚路 |
农田--川南奉公路 |
团结村 |
瞿爱军 杨建军 |
||
8 |
幸富路 |
川南奉公路--南团公路 |
幸福村 |
马妲球 |
朱卫明 杨建华 |
|
黄路村 |
倪军民 曹军 |
|||||
9 |
振兴路 |
幸福小区--川南奉公路 |
黄路居委 |
胡建国 |
顾纪清 |
|
10 |
中心路 |
大川公路--大川公路西677 |
民乐村 |
邱 卫 |
周顾盛 朱秀红 |
|
11 |
惠强路 |
川南奉公路--靖海路 |
惠东村 |
苏建明 |
顾青 王新春 |
|
12 |
团南路 |
祝桥交界—下盐公路 |
永乐村 |
殷明慧 |
朱强民 |
|
13 |
下新路 |
下新路4号桥--下盐路 |
永乐村 |
朱强民 |
||
14 |
城永路 |
下盐路—下盐公路(新) |
永乐村 |
朱强民 |
||
15 |
双店路 |
双店村委会--谈店综合厂 |
双店村 |
李 云 |
缪新明 |
|
16 |
桥兴路 |
幸新路-桥北路 |
海沈村 |
庄平 庄严 |
||
桥北村 |
钱国平 |
|||||
17 |
桥北路 |
桥兴路--谈北路 |
桥北村 |
钱国平 |
18 |
塘红路 |
南汇二中-南祝路 |
红光村 |
唐世君 |
吴小弟 黄春龙 |
|
19 |
黄家路 |
G1503--川南奉公路 |
海沈村 |
黄 谊 |
庄平 庄严 |
|
幸福村 |
朱卫明 杨建华 |
|||||
20 |
果林带路 |
海桥路—排水河 |
海沈村 |
庄平 庄严 |
||
四墩村 |
姚庆华 |
|||||
21 |
汇成路东段 |
南团公路东764米-南团公路 |
城南村 |
李振华 |
周惠初 |
|
南园居委 |
季云 |
|||||
22 |
城南一路 |
南园路--大川路 |
城南村 |
周惠初 |
||
23 |
川治路 |
泐马河--川南奉公路 |
桥北村 |
代 敏 |
钱国平 |
|
同治村 |
顾冬青 |
|||||
24 |
同治路 |
泐马河--惠同路(北) |
同治村 |
顾冬青 |
||
25 |
惠同路 |
G1503—川南奉公路 |
同治村 |
顾冬青 |
||
26 |
新村河南路 |
G1503--川南奉公路 |
四墩村 |
王新悦 |
姚庆华 |
|
六灶湾村 |
顾燕 |
|||||
27 |
牌楼路 |
新村河南路--大治河路 |
四墩村 |
姚庆华 |
||
28 |
远东路 |
远东村东路--远联路 |
远东村 |
白 琰 |
施伟 丁正兵 |
|
29 |
远东村东路 |
沪南公路-远东路 |
远东村 |
施伟 丁正兵 |
||
30 |
中心村支路 |
远东村东路-远联路 |
远东村 |
施伟 丁正兵 |
||
31 |
英墩路 |
英雄村—英墩路刘家桥 |
英雄村 |
张 帆 |
江新华 |
|
32 |
康锦路 |
靖海南路--南团公路 |
海燕居委 |
陶新军 |
||
33 |
陆路村东路 |
陆路村473号--拱极路 |
陆路村 |
徐李杰 |
吴连军 |
|
34 |
金光路 |
盐大路--塘路村委会 |
塘路村 |
张洁 |
||
35 |
塘陆路 |
金光路--拱极东路 |
塘路村 |
张洁 |
||
陆路村 |
吴连军 |
|||||
36 |
下盐路 |
南祝公路—团南路 |
永乐村 |
邵君毅 |
朱强民 |
|
37 |
夏乐路 |
四灶港桥—南祝路 |
永乐村 |
朱强民 |
||
38 |
夏惠路 |
夏乐路--下盐公路 |
永乐村 |
朱强民 |
附件3:
路长制巡查事项一览表 |
|||
类别 |
名称 |
类别 |
名称 |
市
政
设
施 |
道路(人行道、侧石)破损 |
道
路
交
通 |
无证掘路 |
各类井盖(破损、缺失) |
(非)机动车乱停放 |
||
公里桩、百米桩 |
占道无照经营 |
||
隔离栏(机非、机动车道等) |
交通控制箱 |
||
市政立杆 |
非机动车停放点(亭) |
||
桥梁 |
擅自占用道路堆物、施工 |
||
雨水篦子 |
公共交通站牌、候车亭 |
||
消火栓 |
交通信号灯 |
||
道路指示牌 |
市
容
环
境 |
行道树(树穴盖板) |
|
路灯(含景观灯) |
公共绿地(垃圾、黄土裸露) |
||
占用市政公共设施 |
违规处置渣土 |
||
突
发
事
件 |
路面塌陷 |
雕塑、街头座椅 |
|
自来水管破裂 |
乱晾晒、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 |
||
污水冒溢 |
暴露垃圾 |
||
架空线坠落、乱设 |
垃圾箱房、废物箱 |
||
大树倒伏 (台风季) |
毁绿占绿 |
||
跨门经营 |
|||
路面积水、积雪 (汛期、极寒天气) |
街头散发小广告 |
||
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 |
附件4:
村规民约—农村公路管理制度
1、照“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原则,推进辖区内“四好农村路”建设,维护农村公路合法权益,保障公路畅通。
2、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管理,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努力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水平。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广泛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人人爱路、人人护路”的良好氛围。
3、结合美丽庭院建设,加强爱路、护路宣传。督促、教育群众,不得挖掘、侵占公路;禁止在公路用地范围上种植农作物、违章搭建;禁止在公路上堆放杂物、倾倒垃圾、占路集市贸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4、对违反农村公路规定造成公路损坏、被侵占的,视情节轻重,依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