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2023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3833 |
文件编号 | 浦城执法〔2023〕29号 |
发布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4-07 |
局机关各处室,生态环境(水务)执法支队,交通执法支队,规划土地执法大队,信息指挥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教育培训中心),督察大队,市容城建执法大队,房屋管理执法大队,各街镇(管委会)中队: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2023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4月7日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2023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有序推进局年度各项工作,客观、公正评价各单位工作成效,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导向、凝聚、激励、约束作用,制定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2023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聚焦全局工作重点。
对列入局2023年度重点的工作事项,加大考核力度,引导各单位将工作重心和关注度集中在全局的重点工作上,全力以赴推进局重点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坚持夯实基础,强化队伍执法监管。
聚焦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考核数据库建设、执法检查、立案处理(“非转案”复核)、案件办理等城管业务的规范化,推动浦东城管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坚持科学考核,优化考核指标设置。
改革案件数考核方式,破解“案件指标”考核难题。考核指标设置平衡因区域不同、监管难度不同造成的考核差异,突出工作成效综合评估,提升考核工作的准确性、科学性。
(四)坚持鼓励创新,突出示范引领作用。
科学设定考核分值和评分方式,引导和鼓励各单位在城管数字化转型攻坚三年行动、在浦东城管执法领域等工作中多出好场景、好应用、好做法、好经验,体现引领性、创新性、示范性。
二、考核对象及分组
考核对象为浦东城管执法系统局各支队、大队、中队,分ABCDE共五组。
A组,12家街道中队:陆家嘴中队、花木中队、金杨中队、洋泾中队、浦兴中队、潍坊中队、塘桥中队、周家渡中队、东明中队、南码头中队、沪东中队、上钢中队。
B组,14家城市化特征比较明显的镇中队:川沙中队、祝桥中队、惠南中队、高行中队、北蔡中队、周浦中队、张江中队、三林中队、康桥中队、高桥中队、金桥中队、高东中队、唐镇中队、航头中队。
C组,9家农村化特征比较明显的镇中队:泥城中队、新场中队、宣桥中队、万祥中队、书院中队、老港中队、大团中队、合庆中队、曹路中队。
D组,6家执法业务类支大队和管委会中队:生态环境执法支队、交通执法支队、市容城建大队、规土执法大队、房屋管理大队、国际旅游度假区中队。
E组,4家主要承担局相关事务的支大队和直属部门:信息指挥中心、案件管理中心、督察大队、城管学校。
三、考核框架和内容
2023年度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绩效考核分基本指标(100分)、加分指标、扣分指标。
(一)基本指标。
1. 数据库建设,8分。主要考核各单位按要求维护数据库情况。
2. 执法检查,26-30分。考核在分类分级检查、诉件处置、专项检查、执法检查规范等执法、检查过程中,各单位规范处置和任务完成情况。
3. 立案审查,15分。不再设案件数指标、勤务指标、诉转案指标等办案指标。考核各单位案件“应立尽立”(“非转案”复核)规范执行情况。
4. 案件办理,12分。考核各单位的办案质量、办案程序、办案记录及案件的执行情况。
5. 专项工作,7-8分。考核各单位开展小区综合监管、勤务指挥室建设、普法工作等情况。
6. 工作实效,5-8分。考核各中队街面执法实效。
7. 宣传工作,5分。考核各单位政务信息、社会宣传情况。
8. 队伍建设,15分。考核各单位队伍管理、教育培训、作风建设等情况。
9. 社会评价,2-4分。街镇中队考核居村委对其评价和市局的社会第三方满意度测评;执法业务类支大队考核街镇中队、市级条线对其的评价;承担局相关事务的支大队和直属部门考核中队对其工作评价。
(二)加分指标。
主要看各单位在重大任务、重大改革、重大进步、重要荣誉、重要成绩等五个方面中的表现。根据各单位重大任务完成、攻坚克难、改革创新、矛盾化解、荣誉争创、行刑衔接等情况,由各单位申报、考核部门审核、局党组会综合评定。
(三)扣分指标。
坚持底线思维,对于有重大任务完成不力,队伍管理不力人员有违法违纪,重要业务工作推进不力,执法办案不规范、粗暴野蛮执法、舆情处置不当等造成一定影响,工作不力导致上级部门对局的考核严重扣分,以及工作有重大失误或退步等情况的单位,实施扣分。
四、组织实施
(一)综合协调处在局党组领导下,负责局绩效考核的组织协调、具体推进。各考核评价部门按照考核细则中规定的考核评价频次,做好日常考核管理、数据公布核对和评分工作。
(二)局绩效考核实行季度评价、年度考核。综合协调处做好季度、年度考核评分汇总,年底形成各单位的考核得分、排名和考核结果建议,报局党组会讨论确定。
(三)考核方案和细则半年度修订一次,修订内容报局党组会讨论确定。
五、考核结果评定
考核结果按最终得分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良好、合格”的比例原则上各占单位总数的1/3,各组分别计算。考核分低于60分或当年度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可定为“不合格”。
六、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与各单位的年度增发绩效奖、评优评先、干部任用、职级晋升挂钩。
附件: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2023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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