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2023年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3883 |
文件编号 | 浦城执法〔2023〕40号 |
发布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6-27 |
局机关各处室,生态环境(水务)执法支队,交通执法支队,规划土地执法大队,信息指挥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教育培训中心),督察大队,市容城建执法大队,房屋管理执法大队,各街镇(管委会)中队:
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2023年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27日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2023年执法监督工作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及《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2023年执法监督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城管执法局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法监督的整体性、穿透力、兼容度、体系化,促进城管执法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引领区建设保驾护航。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
围绕局年度重点工作、重大任务、重要制度落实情况,聚焦队伍履职尽责中存在问题,有效把握评价指标导向性,督导履行监督主体责任。积极推进专项监督,紧盯市民关心、社会关切、舆论关注的重大案件,有效跟踪抓案件督办,形成突破。
(二)坚持数字赋能。
以效能为目标、以科技为引领,创新监管方法和手段,充分依托我局智能综合信息平台,推进执法监督工作与信息化技术深度融合,持续推进横向部门监督信息共享,围绕业务工作设计监督方式方法,深化数字归集和应用。通过数据分析研判问题症结,形成监管闭环,实现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推进科学化、数字化、专业化的执法监督新模式。
(三)坚持整体推进。
进一步巩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果,加强城管执法系统内部联动、上下协同,健全局、支大队、街镇中队三级队伍监督管理体制,强化与检察、法院等部门的横向联动,着力构建协同高效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推动整体效应形成。
三、监督内容及任务措施
(一)依法行政方面。
监督内容:强化执法办案规范监督。
任务措施:
检查本系统内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类案件,主要针对普通程序案件的立案、结案、裁量基准适用、审核审批流程、 文书制作、案卷归档以及执法办案力度等情况,重点解决“两超期两随意”、结案率低、执法不规范、处罚不公正等问题,构建全链条、全过程、闭环式行政执法案卷监督体系。
每月采取线上抽查+线下检查的方式抽查案件情况,全年抽查不少于各单位案件总数50%;开展日常案件办理考评,月度汇总;年度开展全系统案卷集中评查,评选出具有指导、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件。
牵头单位:案件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各支大队、中队
(二)重要制度方面。
监督内容:有效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任务措施:
1.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要检查《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的执法主体、执法程序、职能权限、法律依据、救济渠道等行政执法信息事前、事中、事后公示的执行情况。按要求开展线上抽查,第四季度开展专项检查。
牵头单位:办公室、法规处;配合单位:各支大队、各中队
2.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主要检查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启动、 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保存,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的情况。全年抽查执法执勤音像记录不少于100个;对案件办理全流程法制审核音像记录不少于100个。
牵头单位:勤务处、案件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各支大队、各中队
3.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主要检查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等情况,每季度抽查不少于9家中队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行情况,每年抽查重大法核案件不低于50%。
牵头单位:案件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各支大队、各中队
4. “双随机、一公开”。主要检查《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执行情况,包括对象数据库和执法人员库信息维护更新、执法检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制定完成、抽查人员和对象随机确定、现场执法检查信息如实记录、信息化系统规范应用等情况,并与市局保持数据对接。按要求开展专项检查(线上抽查+线下检查),每月抽查事项数达100%,每季度检查中队数达到100%。
牵头单位:勤务处;配合单位:信息指挥中心
5. 行政执法责任制。主要检查《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试行)》的执行情况,要明确责任、依法履职、规范权利运行。对领导批示、信访投诉或上级交办等方式发现存在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以及信用异议撤回、行政复议诉讼纠错败诉等,需及时纠错、纠偏或需追责的,各相关部门要落实监督职责。对产生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政治处将按照相关程序对过错责任主体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普法意识和法制宣传(具体检查清单另外下发)。
牵头单位:案件管理中心、督察大队、法规处;配合单位:政治处、专业执法支大队
(三)重点工作方面。
监督内容:重要节点、重点区域、重要领域的城管执法保障工作情况;专项执法行动落实情况;重要文件执行情况。
任务措施:
1. 重要节点、重点区域、重要领域的执法保障。
(1)围绕年度重大保障任务,聚焦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以及本年度勤务重点开展专项督察。主要对全市两会、第六届进博会重要节点以及清明、冬至等重要节日的城管执法保障工作实施情况开展督察,有效对接和落实市、区两级保障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重要活动的相关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细化保障措施、分解责任要求;各支大队、各中队在活动开展前至活动开展期间,落实好区域保障任务,并对保障区域进行实效监督。
牵头单位:勤务处、督察大队;配合部门:各支大队、各中队
(2)对浦东涉及的“一江一河”黄浦江沿岸违法搭建、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治理以及向水域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查处。各相关中队每日开展实效检查,局每月开展实效督察,每月督察次数不少于一次,做到区域全覆盖。对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点位的有效监督,落实整改方案。
牵头单位:市容城建大队、生态环境支队;配合单位:相关中队
2. 专项执法行动。
重点检查对生态环境、违法建筑治理、生活垃圾分类、房产市场、建筑工地、共享单车等专项领域执法实效,以及市局下发的年度各类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实施情况开展督察。根据市局阶段性下发的相关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制定相应监督工作计划,做到全方位覆盖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全天候监督与阶段性工作推进相结合,履职尽责,有效落实。
牵头单位:相关执法支大队;配合单位:各中队
3. 文件落实情况检查。
针对市、区两级下发的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和有效执行;按照文件等级及密级要求,确定知晓范围,确保文件资料保密要求和执行要求。区局对文件和制度落实开展日常检查。
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处室、支大队、中队
(四)队伍建设方面。
监督内容:有效监督人员管理、装备管理。
任务措施:
1. 对执法人员督察监管。对照《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结合作风建设提升、队伍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有效落实三级督察制度。区局以网上督察+现场督察、常规督察+专项督察等方式开展对各单位和人员的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内务管理、作风纪律等进行检查监督,并按要求制作督察通报。
牵头单位:督察大队;配合单位:各支大队、各中队
2. 对执法装备管理监督。对照《浦东新区城管执法系统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和《浦东新区城管执法系统执法装备使用管理规定》及相关装备管理要求,有效落实单兵装备、建制装备等配备要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装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等情况,开展数据维护检查等规范要求。
牵头单位:信息指挥中心;配合单位:各支大队、各中队
(五)重大案(诉)件方面。
监督内容:重大案(诉)件处置及落实情况。
任务措施:
1. 重大案件督察。对领导批示件、环保督察件、媒体曝光件以及其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受理立案、违法行为认定、法律适用、办理程序、处罚及移送等情况,按照批示、督办等要求,开展案件督办,实施一案一督;对所涉及区域做好跟踪督办督察,落实监督案件的闭环管理。对超时未报结、定时无结果等督办件及时采取电话、发函、约谈、通报等方法进行跟踪督察督办。
牵头单位:相关专业执法支大队;配合单位:督察大队、办公室(信访)、案件管理中心
2. 重复诉件(信访件)督办。督办3次以上的12345热线重复投诉件和重复信访件处置情况。开展每月一次重复投诉件和重复信访件的梳理汇总,并进行处理结果情况通报;对疑难、复杂、面广的重复信访投诉件,实施现场督办、跟踪督办,可联合司法、检察以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案(诉)件处置情况开展督查督办,推动问题解决。督察大队将对重复投诉件中处置工作不力、敷衍失职等情况进行督察。
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督察大队、各支大队
四、工作措施
(一)发挥数字监督优势,提高监督质效。
根据市局在执法监督数字化系统建设和监督模块开发的基础上,结合局系统各基层单位的平台数据显示、汇总、分析,强化执法监督人员的日常应用,实现监督工作网上运转,工作全程网上留痕。
(二)发挥监督效能应用,提升监督力度。
针对履职不全面,制度不落实,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等现象,加强执法监督“两单两书”(督察告知单、督办通知单、监督建议书、监督决定书)应用工作。针对“两超期两随意”、案件办理久拖不决等问题、在规范化创建工作中出现相关问题的队伍,要深入调查、分析原因,制发监督建议书、决定书,约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及时有效纠正纠偏。督察大队每月开具督察告知单不少于当月12345投诉件和信访件总量的5%。
(三)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促进履责问效。
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工作机制,上下联动,横向联通,内外协同,完善执法监督工作网络。市局年内将发布全市街镇综合执法工作依法行政评估指数,将“三项制度”、案卷质量、败诉纠错等情况纳入指标体系,评估结果作为队伍规范化建设考评依据。区局将年内组织开展监督人员专题培训,提高监督人员履职尽责,注重加大对执法监督的装备建设保障力度。四季度将根据市局安排,组织开展“优秀督察案例评选”,推广经验,鼓励探索。
(四)注重监督工作方式,强化监督实效。
通过线上检查和线下核查的方式,对各部门案件定期开展抽查和评查,及时反馈检查情况;阶段性开展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专项执法实施情况、人员督察情况等有效监督,及时通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和检察、司法的衔接机制,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充分认识执法监督工作在城管执法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重要意义。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三级督察员末梢监督作用,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
(二)细化措施,有效落实职责。
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各支大队、中队主要领导要分管执法监督业务,挑选业务能力强、素质硬的同志从事具体监督工作;各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适时通报监督情况和反馈检查意见,有效开展工作指导。每月20日前,按照要求将当月的监督工作数据或相关情况及次月工作计划报局综合协调处。
(三)考核应用,强化监督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真督实察,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权威性。通过监督问题整改,着力破解基层依法行政中的“淤点”“堵点”,形成监督工作闭环。对监督问题与队伍规范化建设、绩效考核挂钩,加大监督结果的运用。
附件: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2023年执法监督工作任务分解
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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