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本市中小学校章程指导文本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2683 |
文件编号 | 浦教发〔2023〕28号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5-12 |
高中(职业)与终身教育指导中心,初中教育指导中心,小学教育指导中心,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推进本区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现将《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市中小学校章程指导文本的通知》(沪教委法〔2023〕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中小学根据通知要求,完成学校章程制定或修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章程是学校治理的纲领性文件,推进学校章程建设是加强学校管理、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各中小学要重视此项工作,原则上须在2023年完成学校章程制定和修订工作。今后新开办学校原则上应于开办当年完成章程制定工作。
2.各公办中小学校可参考《上海市中小学校章程指导文本》,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或修改完善本校章程。对纳入章程文本的内容,应严格把关,做到依法依规有据、落地实施可行。
3.学校在制定或修改完善章程时,须广泛听取学校内部组织、教职工、学生、家长和社会等方面的意见,并按照程序进行审议。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讨论、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审议通过、学校党组织会议形成决议。
4.各公办中小学校章程经校内程序审议通过后,按照要求报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知。
联系人:教育局党政办张建康,联系电话:20742643
区委编办登记窗口王敏,联系电话:68542222-88119
附件:1.《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
会中共上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本市中小学校章程指导文本的通知》
2.公办中小学校章程备案要求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 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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