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本系统各单位期末寒假和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SY0024571510202100055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1-01-22 |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文件
浦教办〔2021〕1号
关于切实做好本系统各单位期末寒假和春节期间
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2021寒假、春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市教委、区委区府安全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和单位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本系统各单位期末、寒假和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教育局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切实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寒假和春节期间安全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研判,部署好安全工作,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并组织力量针对重点问题、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单位安全稳定。
二、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
1.要继续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
2.各单位要制订寒假春节期间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人员力量、物资储备等各项准备。
3.各单位要加强假期应急值班值守,发生突发事件或遇有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快速有效处置。
4.要加强寒假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隐患,确保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
5.假期期间,严格校园管理,严控无关人员进校,实行进校审批、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制度。
6.离沪师生员工须向学校报备,原则上不出沪、不去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要平安有序出行,做好路途个人防护,开学前14天开展自我健康管理。
7.非必要不举行聚集性活动。师生员工应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随身携带口罩,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三、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1.寒假、春节前,各单位要在前期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再进行一次“回头看”。对一时无法整治的隐患和危险源,要制订严密的防范和监控措施。
2.要组织人员对门卫保安、校车、教学楼、师生宿舍、食堂、图书馆、配电室、化学实验室、锅炉房等重点安全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充分利用节假日,对校园内有关设施进行更换和维护。对节假日期间停止使用的实验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宿舍、办公室和食堂等场所,要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1.上好本学期安全教育“最后一课”。各中小学在寒假前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演练,组织教师或公安治安、消防等专业人员为学生上好安全教育最后一课,重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节假日活动安全和居家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不到人流密集场所和河道边玩耍,防范交通事故、拥挤踩踏和溺水事故。不玩火,规范使用家用电器和燃气设备,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严防火灾事故。
2.要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强化法定监护人的意识和责任,加强节假日期间对被监护人的管理、教育和监护。引导学生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不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活动,形成家校互动。
3.落实春季开学“安全教育周”活动,各中小学要按照《上海市教育委会关于开展中小学“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沪教委青〔2014〕20号)继续做好“六个一”安全教育活动,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助学一门安全网络课程,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开展一次识险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技能的学习训练,查找一次学校或家庭安全隐患,布置一份安全教育作业。重点开展各种情形下的应急疏散演练、防拥挤踩踏演练和行为规范教育。
五、加强后勤服务,保障校园安全
1.坚持做好食堂各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校园食品安全。继续严格落实市教委“阳光午餐追溯平台”上报工作要求,如实设置是否供餐、排菜、验收、留样,确保食源信息准确、按时上报。确保用餐环境干净、卫生,做好餐具清洗消毒工作,为食品安全提供良好保障。对在寒假期间不使用的食堂,在寒假开始前进行全面的清洗,切断电源水源,关闭供气阀门,消除食堂安全隐患。
2.加强门卫值守,把牢校园安全第一关。寒假期间,至少配备1名保安员值勤,开展日常守护、巡逻、护校等工作。保安员在岗期间,认真履行职责,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格校园管理,严控无关人员进校,实行进校审批、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制度,并对进校人员信息进行登记。门卫室保持整洁卫生,物品、器械堆放整齐,用水、用电注意安全,不私拉接电线,无消防安全隐患。无关人员不得在门卫室逗留。
3.加强后勤人员在寒假、春节期间的健康管理,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后勤人员按照《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要求,原则上不出境、不去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教育后勤人员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随身携带口罩,在人群密集的封闭场所应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六、严格校园管理,确保安全信息畅通
1.加强活动管理。寒假、春节期间,学校一般不组织学生进行大型活动,若需要举行活动,须事先按规定报批。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师生员工集体外出活动。且开展活动前要制订好周密的计划和应急预案,活动中要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2.加强值班工作。各学校要安排好寒假、春节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在节假日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同时,立即向教育局总值班室报告(值班电话:58503899,值班传真:58503190),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七、开展一次家庭教育指导,提示学生家长履行监护职责
避免让未满8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告知监护人多与孩子沟通,多了解孩子的网上行为,帮助孩子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引导、监督文明安全上网,避免不健康不安全的网上活动,保障孩子的身心安全,合理安排未成年孩子的假期生活,不对孩子增加过重的学业负担,营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2020学年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的通知(沪教委青〔2021〕1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1年1月19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印发 |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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