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浦东新区 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1006 |
文件编号 | 浦教托幼〔2024〕2号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2-22 |
浦东新区托幼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学前教育指导中心、安全管理事务中心、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工程管理事务中心,各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加快实现“幼有善育”,根据上海市托幼和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的实施意见(沪托幼办〔2023〕1号)》文件精神,浦东新区要全力推进学前教育事业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实现学前教育质量全面提升,现将《浦东新区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浦东新区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的实施方案
浦东新区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2月22日
浦东新区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加快实现“幼有善育”,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实现浦东新区学前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按照上海市《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理念,结合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要求,以创建国家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为主要抓手,充分发挥浦东新区作为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教育引领区的叠加效应,建设资源布局合理、办园管理规范、幼儿发展优先、设施设备完善、队伍素质优良、服务效能增强的高质量幼儿园,推进浦东学前教育普惠、均衡、优质、引领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范有序
高质量幼儿园应严格落实国家和上海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办园,筑牢关键领域防线,强化底线意识,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有重大负面社会影响的事件,保障幼儿健康安全。
2.坚持幼儿为本
紧扣新时代育人要求,坚持“五育并举”,深入落实幼儿发展优先的科学保教理念,顺应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尊重幼儿个体差异,呵护幼儿的兴趣、好奇心和探索欲望,丰富幼儿成长经历,开展有园所特色的幼儿发展优先行动,促进每一名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3.坚持激发内驱
尊重园所发展基础,赋予园所充分的办园自主权,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和评估,切实减轻园所负担。为园所自主发展和教师创新探索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支持,给予园所更大的创新发展空间。园所要主动开展创新性保教实践和研究,结合专业发展需求,推动保教队伍全员参与高质量幼儿园建设工作,让每位教职员工在建设过程中得到成长。
4.坚持整体提升
按照“紧密合作、优质共享、提质增效”的理念,依托学前教育集团化学区化办学,聚焦解决制约浦东新区学前教育质量的短板问题,努力抬高底部,重点关注新建园和相对薄弱幼儿园的发展,强化依法管理,提升民办园的办园质量,推进浦东新区学前教育资源布局不断优化。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浦东新区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更加科学有效、发展过程更加可观测可持续、发展结果质量人民更满意,全区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形成幼有善育的浦东样本、浦东路径。
(二)具体目标
1.资源布局合理。公办幼儿园全部建成高质量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全部达到普通幼儿园办园标准,支持新建公办幼儿园高起点建设成高质量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95%,各级各类幼儿园班额达标率100%。集团化学区化办园全覆盖,建成若干个紧密型学前教育集团,探索和积累学区化办园经验。
2.办园管理规范。贯彻落实《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幼儿园安全、卫生、人事、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落实,提高保育教育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根据国家和上海办园质量评估指南相关要求,加强对幼儿园办园的质量监测,完善评价机制,提升园所自我完善和自我评价能力,促进幼儿园安全优质发展。
3.幼儿发展优先。实施科学保育和教育,突出幼儿主体地位。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确保每日在园2小时户外活动的效果和质量。完善儿童体质健康监测规范,定期开展幼儿健康监测,加强对幼儿肥胖、视力不良、龋齿等健康问题的预防和干预,力争发生率逐步降低,矫治率逐步上升,为特殊需要儿童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支持。
4.设施设备完善。提升幼儿园基本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水平,既有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幼儿生均建筑面积、玩教具及图书配备达到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要求。新改扩建幼儿园项目规划建设应满足国家和上海市要求,保障用地供给,优化规划设计。已建成居住区的幼儿园及其托班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建设标准的,通过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予以补充和完善。相关用地面积要求确有困难的,应保证幼儿园设施的建筑面积符合设置标准。
5.队伍素质优良。每所公办幼儿园至少配备1名高级教师,专任教师接受专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95%。配足配齐保教队伍,形成一批师德高尚、专业过硬的保教队伍,培养一批中青年保教人员成为区级骨干和带头力量。探索优秀教师硬性柔性流动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和途径,合理配置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提高保教队伍专业水平。
6.服务效能增强。积极推动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和存量幼儿园开设托班。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覆盖率100%,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覆盖率100%,幼儿家庭和教职员工满意度持续提高。促进园所、家庭、社区合作共育机制的规范化、常态化和体系化。
三、主要举措
(一)明确责任主体,保障目标有效落实
1.建立三级工作网络。区级层面,区政府牵头,依托区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教育部门主管、各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集团层面,各学前教育集团和学区结合自身发展实际,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有效推进区域学前教育办园质量整体提升。园级层面,幼儿园作为发展主体,利用外部政策支持,依托集团内的优质资源,在专家团队指导下制定园本建设工作规划,提升办园活力,切实提高办园质量。各层面联动协作,明确工作职责与任务分工,通过集团和学区帮扶、幼儿园自主提升等方式,完成高质量幼儿园创建任务。
2.加大资金投入。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统筹经费安排,强化经费绩效管理,在保持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加大对扩充普惠性资源、改善园舍条件、推进数字化场景建设、提高教职工薪资待遇等方面的财政支持力度,为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二)优化资源配置,保障普惠性服务供给
1.科学规划资源布局。将幼儿园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结合人口发展趋势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化幼儿园设点布局,严格落实相关规划,解决资源供给的结构性矛盾。扶持公办二级幼儿园全部建成高质量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全部达到普通幼儿园办园标准。
2.保障普惠性资源供给。按照住宅开发与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完善幼儿园公建配套建设。同时,通过加强资源建设、盘活资源、退租还教等多种渠道扩充现有园舍资源;要求租借公建配套校舍的民办幼儿园全部转成普惠性幼儿园。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原则上均要开设托班,尚未开设托班的公办幼儿园要积极创造条件增设托班,做到公办幼儿园托班“应开尽开”,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3.提高园所装备配置。指导幼儿园充分利用园舍条件,合理布局空间、设施,根据幼儿在园一日活动的需要,提供符合幼儿身心特点、体现时代特色的活动环境、专用活动室以及玩教具和图书资源。完善规划建设部门、教育管理部门与幼儿园等多部门的“联合论证机制”,做好园舍条件不达标幼儿园的情况排摸和调研,分年度、分批次对生均面积不达标的园舍进行改扩建。对个别幼儿园用地面积确有困难的,力争保证幼儿园设施的建筑面积符合设置标准。
(三)完善支撑体系,打造高质量队伍
1.配齐配足各类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标准配齐配足幼儿园教职工。通过进编和储备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教师、卫生保健人员招录。进一步加强对公办幼儿园保育员、营养员和安保人员的规范管理,提高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
2.搭建教师人才梯队。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提高专业技术职称和学历层次。加强青年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市级名师人才梯队的建设,优化教师分层分类培养机制,依托教发院、学前教育指导中心、学前教育协会、学前教育集团等多方力量,多渠道提升保教队伍的专业能力,打造一批师德高尚、专业过硬的骨干教师和名师队伍。利用保育带头人工作室和行业技能竞争大赛等平台,不断提升保育员和营养员的工作规范化水平。
3.探索教师流动机制。根据在园幼儿情况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健全骨干教师流动“蓄水池”机制,鼓励高质量幼儿园内优秀干部、骨干教师流动到重点创建园;实施区内支教与进修,逐步提高骨干教师支教比例。在绩效考核、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方面向流动的干部、教师倾斜。
4.优化绩效分配机制。完善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相匹配的薪酬机制。按照市、区绩效工资调整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幼儿园教职工待遇,稳定教师队伍。以审核绩效工资方案、个别指导等形式,指导公办幼儿园完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机制,优化分配方案。
(四)深化集团化学区化办园,形成品牌特色
1.集团化学区化办园全覆盖。在原有7个学前教育集团的基础上,新建2个学前教育集团,并扩增原有教育集团成员单位,实现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园全覆盖。同时,成立5个学前教育学区,实现民办幼儿园学区化办园全覆盖。
2.推进集团化及学区化建设。持续深化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推进紧密型集团创建,赋权赋能教育集团发展,支持集团对新开办幼儿园和薄弱园进行帮扶,促进学前教育区域城乡均衡发展。支持推动教育集团构建创新研究、课程开发、成果转化和共建共享全流程创新链,促进管理、师资、课程、教研等教育全要素流动,提速浦东学前教育优质化进程,形成若干有影响力的紧密型品牌集团,探索积累一批具有浦东特点的多样化集团化办园实践经验。
结合浦东新区民办幼儿园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通过充分发挥引领园的专业优势,强化对民办幼儿园依法办园示范引领,提升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质量,激发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活力。
(五)加强多要素联动,提升保教质量
1.推进项目研究和课程建设。基于“幼儿发展优先”理念,扎实推进一日生活中的主动学习、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幼小协同共育、大数据智能化精准教学等项目的研究。开展由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牵头,种子学校试点的课程领导力项目研究。加快托幼一体化课程建构的实践与探索,将托班课程实施方案纳入幼儿园课程实施方案。做好托幼、幼小的科学衔接,完善幼儿园园本课程与实践,做好学前安全教育课程、五育融合课程、学前普特融合教育课程研究等。
2.深化教养医结合模式。坚持“预防为先,健康第一”的理念,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健康知识,养成良好健康习惯。定期对幼儿的体质健康进行监测,形成可量化可比较的多项指标。加强对幼儿近视、龋齿、肥胖等的预防与干预。加强幼儿营养方面的工作指导,定期开展急症救助、幼儿保健及传染病防护等培训。
3.加强质量评估与监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控机制,建立一支专业化评估队伍,开展对幼儿园活动和教育过程的评估与监测,形成动态多元的质量监测与分析反馈机制。
4.形成家园社共育合力。宣传并推进幼儿园与家庭合作共育,完善线上线下全覆盖的科学育儿指导体系,不断扩展“浦宝”科学育儿品牌的内涵和外延。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形成家庭科学育儿的良好氛围。梳理完善科学育儿浦东新区资源图谱,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丰富幼儿活动,优化幼儿园课程。家庭、园所、社区形成有效合力,共同发力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六)用好数字赋能,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1.加强基础性信息化环境建设。落实《上海市幼儿园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南(试行)》,从网络条件、硬件设施和配套软件三方面完善幼儿园信息化环境,推动幼儿园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促进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升。
2.推进典型场景数字化工程建设。根据上海市学前教育数字化转型的顶层设计,加速推动技术、数据赋能学前教育发展。积极开展学前数字化转型场景应用创新研究与实践,完善“幼儿入园招生全程网办”,为幼儿家长提供便捷服务;推进“幼儿在园户外活动监测”,无感化、常态化监测幼儿每天两小时户外活动达成情况。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职责,加强协作,紧密结合人口发展趋势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成各项任务指标,至2025年全面建成高质量幼儿园。
(二)加强统筹推进
各相关部门要基于各类幼儿园的发展现状,整体全面统筹规划幼儿园发展。坚持实事、有序推进,不让一个园所掉队,不唯数字不唯指标,成熟一所推进一所。科学设置发展目标,持续优化发展过程,实现建设结果的高质量。
(三)加强资金保障
加强新区财政教育经费统筹安排,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建设要求,重点在园所硬件条件改善、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确保高质量幼儿园建设任务按要求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导评估
对高质量幼儿园建设推进落实情况加强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督导推进。及时通过各类宣传载体报道经验做法、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质量幼儿园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