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引领杯”浦东新区第二十届学生艺术节系列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3643 |
文件编号 | 浦教德〔2024〕16号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6-12 |
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发院,各教育指导中心,各中小学、中职校、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教育强区样板,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的通知》(沪教委体〔2024〕19号)要求,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为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广泛凝心努力,持续推进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浦东新区教育局将开展“引领杯”浦东新区第二十届学生艺术节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浦东新区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浦东新区各教育指导中心
相关学校
三、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绽放艺术风采 激发强国力量”。围绕主题,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遵循艺术规律,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局面,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坚持面向全体,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观摩,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参与热情;坚持守正创新,强化宣传推广,促进成果转化。
四、活动对象
展演活动参加对象主要为各中小学、中职校在校学生,幼儿园在园幼儿(注:幼儿组仅限于幼儿单项比赛和艺术作品类比赛)。
美育成果展示参加人员主要为教师、教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五、活动时间
第一阶段(2024年3月-5月) :各校活动阶段;
第二阶段(2024年6月-10月):区级活动阶段;
第三阶段(2024年10月-11月):市级活动阶段。
六、活动内容
(一)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浦东新区现场展演活动
具体报名和比赛要求见《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浦东新区现场展演活动细则》(附件2)。
(二)艺术作品类评选活动
艺术作品需为原创,并提交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和创作过程)。
艺术作品类评选活动包括绘画(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以及平面设计)、书法/篆刻、摄影、影视作品(含数字媒体艺术)、手工艺制作(剪纸、编织、刺绣、泥塑、综合材料等)作品。
(三)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是学校基于美育教学、理论、实践、管理改革,锚定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方向,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优秀成果包括教学案例、教学研究、实践活动、校园文化等方面,相关选题及要求见附件3。
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各类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中旬,不接受个人报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中小学艺术单项比赛
2024年单项比赛包括:民乐、西乐(含口琴)、声乐、舞蹈、工艺、茶艺、打击乐、钢琴、戏剧(朗诵、故事、戏曲)、动漫画、陶艺共11个项目。
(五)高雅艺术进校园
组织学生走进美术馆、剧场、剧院,实施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让学生在观摩活动中树立理想信念、陶冶艺术情操、提高审美能力。
(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成果展示活动
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聚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五育融合,继续推进戏曲进校园活动,发挥戏曲传承基地校作用,依托数字媒体库,探索戏曲教育数字化工作,开展展演展示活动。
(七)学生艺术团表演类优秀节目展演活动
在建立常态化艺术团队展演机制的基础上,搭建“月月有‘戏 ’精彩有你”区级展示交流舞台,大力推广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舞蹈、戏剧、朗诵等集体类实践活动,提高艺术实践活动普及性,展现一批高质量校园艺术作品。
(八)艺术课程实施成果展示交流
1.结合上海市教研室项目《双减背景下缩小城乡学生艺术素养差距的实践研究》,举办乡村学校美术馆(彭镇学校)展示活动。
2.基于新课标导向下的戏曲(新三科)教学展示,确保艺术课程(戏曲)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要求平稳落地。通过展示交流机制,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提炼,让更多城乡孩子展现自己的才华,切实缩小城乡学生艺术素养差距,提升中小学艺术教师的整体水平。
3.贯彻落实新版艺术课程标准,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发掘在地文化资源,展现“大浦东”美育特色,开展“大美浦东”主题作品征集活动,从多种艺术形式维度,引导学生走出课堂,融入社会和社区,感受区域资源之美,培养热爱家乡之情,用艺术抒发大美浦东。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加强对学生艺术节活动的组织领导,制订校级艺术节活动方案和计划,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完善工作细则,落实活动经费,强化程序意识,制定现场展演安全预案,提升展演覆盖面。
(二)立足普及,注重浸润。各单位要以艺术节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艺术节主题,以立足普及、重在参与、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创新实践为原则,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整体推进学校美育工作,指导每位学生通过在校学习掌握1—2项艺术专项特长,培育学生发现美、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三)人人参与,彰显活力。各学校要完善面向人人的常态化校级艺术展演机制,搭建形式多样的艺术实践舞台,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活动,打造时时、处处、人人的美育育人环境,营造简约精彩、充满朝气的展演氛围,杜绝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形成具有广覆盖、有创新、出成效的育人氛围,将展演活动打造成为充分展示新时代广大青少年艺术风采和精神面貌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四)重视研究,聚焦发展。各单位要加强美育教育教学研究,聚焦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方向,认真总结美育改革创新中所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引导教师积极参评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校、区级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做好信息收集和总结表彰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升展演活动的影响力。
八、组织工作
浦东新区学生艺术节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浦东新区第二十届学生艺术节系列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联 系 人:徐 艳 联系电话:50331326
联系地址:锦绣路2769 号A413室
九、奖项设置
本届艺术节活动期间,由学生艺术节活动办公室负责邀请相关艺术教育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开展艺术节各项区级活动的评奖和选送工作。具体奖项包括:
(一)艺术表演类各专场一、二、三等奖;
(二)艺术作品类一、二、三等奖;
(三)艺术单项比赛金、银、铜奖;
(四)艺术表演类优秀组织奖;
(五)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等第奖。
十、其它事宜
(一)参加区级集体类和个体类的赛事获奖情况将录入《浦东新区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请各校确保本校所有学生知晓。
(二)集体类每个节目的指导教师数不超过 3 人,单项比赛每个节目的指导教师数不超过 2 人,艺术作品类每件作品的指导教师为 1 人。
特此通知。
附件:1.浦东新区第二十届学生艺术节部分活动安排
2.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浦东新区展
演活动细则
2-1.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浦东新区
校级展演活动专用标识
2-2.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浦东新区
现场展演学生信息表
3.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
革创新优秀成果的呈现形式及制作技术规范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4年6月14日
附件1
浦东新区第二十届学生艺术节部分活动安排
序号 |
活动名称 |
参赛对象 |
活动时间 |
1 |
“引领杯”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艺术作品比赛 |
中小幼学生(含中职校学生) |
4 月初
|
2 |
2024年上海市儿童友好城市主题作品艺术作品区内征集活动 |
中小学生(含中职校学生) |
4月 |
3 |
“国风古韵”2024年上海市青少年传统技艺展示活动”浦东新区选送活动 |
小学三年级至高三年级在校学生,含中职校学生 |
4月 |
4 |
2024第四届上海市青少年创意季活动浦东新区选送活动 |
初高中在校学生 |
4月 |
5 |
2024长三角中小学生手风琴教育成果展示浦东新区选送活动 |
中小学生(含中职校学生) |
4月 |
6 |
2024年长三角中小幼师生陶艺教育成果展示浦东新区选送活动 |
中小幼师生 |
4月—6月 |
7 |
上海市学生动漫画大赛浦东新区选送活动 |
中小学生(含中职校学生) |
6 月下旬
|
8 |
2024年市级艺术单项比赛线上报名工作 |
以报送名单为准 |
6月中旬 |
9 |
“引领杯”浦东新区第二十届学生艺术节暨学生绘画、书法、篆刻优秀作品展览 |
部分中小学 |
7月—10月 |
10 |
“梨园花儿红 戏曲传未来”戏曲进校园展演 |
部分中小学 |
7月初 |
11 |
2024年区级中小学艺术单项比赛 |
中小学生(含中职校学生) |
9月—11月 |
12 |
2024年浦东新区高雅艺术进校园观摩活动 |
部分中小学 |
11月 |
13 |
上海市中小幼“阳光天使杯”艺术作品比赛浦东新区选拔赛 |
中小幼学生(含中职校学生) |
10月—12月 |
注:上述安排以实际通知为准
附件2
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
上海市浦东新区展演活动细则
一、艺术表演类节目要求
设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及朗诵项目专场,各专场分设若干小专场。具体要求如下:
(一)声乐节目
1.校队合唱:合唱队人数不限,指挥和钢琴伴奏各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注:现场比赛需提交合唱谱)
2.班级合唱:演唱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人数不超过55人,可另设指挥和伴奏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个班级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为中国作品),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3.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6-15人(含伴奏,应为本校教师或学生),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长不超过5分钟。
(二)器乐节目
1.西乐和民乐合奏专场:乐队人数20-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长不超过9分钟。
2.西乐和民乐小合奏或重奏专场:人数6-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长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
1.表演舞专场:含民族民间舞、中国舞、芭蕾舞、少儿舞蹈以及反映中小学校园生活的现代舞,不包括体育舞蹈、歌伴舞、广场舞、流行舞。人数6-36人(不含独舞、双人舞、三人舞),演出时长不超过 7 分钟。
2.校园集体舞专场:参演队伍人数不少于32人(男女各半,特殊情况除外)。每个团队均需表演“必选+创编”两个舞蹈。表演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其中必选作品时长不超过90秒(具体比赛通知另发)。
(四)戏剧节目
1.校园剧/课本剧专场:中文作品。表演人数 6-12 人,演出时长不超过12 分钟。
2.戏曲/曲艺专场:表演人数 6-12 人(含伴奏),演出时长不超过 12 分钟。
3.音乐剧/歌舞剧专场:中文作品。表演人数 6-12 人, 演出时长不超过 12 分钟。
(五)朗诵节目
朗诵专场:作品文体不限,中文作品,人数 6-8 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长不超过 5 分钟,现场比赛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二、展演节目报送要求
1.本次艺术展演类各专场设校级展演和区级展演。学校在校级现场展演后,将学校活动开展情况、现场照片(须有“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XX学校校级现场展演”标识)等在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网络平台进行填报(具体填报通知另发)。填报网址为https://yszy.eduyun.cn/hd/zxx(账号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分配)。
2.各校在校级现场展演基础上,选送优秀节目参加区级展演。区级展演采用线上视频报送,经专家评审后,部分节目参加区级现场展演活动。视频报送格式可以 mp4 或 avi 格式(分辨率 1920 × 1080 及以上),展演节目必须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画面需做到一镜到底,无剪辑痕迹。每个节目的视频需要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 500MB,其中合唱作品的两首歌曲须制作为一个视频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 1G。
3.学生表演时的背景画面须使用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XX学校校级现场展演专用标识(附件 2-1), 标识要在背景中体现,标识和主题不可后期编辑到视频中,背景设计的画面尺寸由各校根据场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节目背景不需制作 PPT,不用绚丽的舞台灯光,只需确保节目的声音和画面清晰。
4.各校可同时申报多个小专场参加区级展演,每个小专场限报1个节目参演。一贯制和完中的学校可按学段分别申报小专场,有多个校区的单位按所属一个参赛单位申报参演。
5.区级展演线上报名操作步骤如下:
步骤 1:学校访问德育大数据平台
(教育内网访问)http://10.66.108.163/phyEdu,点击左侧“艺术竞赛管理”进入,点击“中小学艺术展演报名”,进入报名页面。
步骤 2:填写参演节目相关信息,上传节目视频,点击“保存节目基础信息,进入下一步”按钮。
步骤 3:进入“导入参演学生信息”步骤,点击“上传”按钮,上传《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浦东新区现场展演学生信息表》(附件2-2),一个节目一张表;也可在出现的弹框里下载“参演学生信息表”,填写完成后导入。
步骤 4:点击“完成报名”,提交报名。
附件3
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呈现形式及
制作技术规范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包括教学案例、教学研究、实践活动、校园文化等方面,主要选题及要求如下。
一、教学案例
(一)选题
1.艺术课程活力课堂
2.跨学科美育教学课例
3.数字技术在美育教学的应用
4.美育课后服务教学实践
(二)要求
1.教学案例成果为真实反映新时代中小学美育课堂教学改革创新实践的课例,充分体现美育教学的审美性、情感性、实践性、创造性、人文性,聚焦核心素养培育,凸显以美育人成效。提交材料包括教学设计文本与课程教学视频。教学设计应为原创,按照规范的教案格式进行撰写,体现先进的课程教学理念、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课程教学视频需在真实的中小学课堂教学环境中录制,能有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2.课程教学视频为一节完整的课,时长45分钟。片头时长为3秒,应包含课程名称、授课年级、教材版本、学校、主讲教师等信息。要求单机位固定拍摄,课程内容完整且连续录制,不能剪辑;视频与音响需同步录制,人物突出、图像清晰、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视频画面的比例为16∶9,单个视频不超过1G,编码格式H.264/25帧,视频格式为MP4、MPG2或MOV格式,分辨率1920×1080P,码率8Mbps,音频ACC编码、码率128Kbps。
二、教学研究
(一)选题
1.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践研究
2.艺术课程教学方法创新研究
3.艺术教师核心素养构建与评价研究
4.学生艺术素质综合测评研究
(二)要求
1.教学研究成果应为未公开发表的论文,选题与内容着眼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大局,关注基础性、紧迫性的学校美育现实问题,重点研究探索在全面推进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大背景下,如何落实艺术新课标,聚焦提升艺术核心素养与育人成效,推进艺术课程与教学改革创新,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与学术研究价值。
2.论文格式符合通用学术规范,包括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以PDF格式上传。文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单位等信息。
3.论文要求原创,重复率不超过15%。申报时需附论文查重报告。作者人数不超过3人。
三、实践活动
(一)选题
1.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2.中小学美育浸润行动实践
3.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实践
4.城乡中小学美育交流帮扶实践
(二)要求
1.实践活动成果需提交反映中小学美育实践活动的现场实践视频、图片和相关文字说明材料。负责人限1人,参与人不超过5人。
2.视频呈现内容真实可信、生动鲜活,时长不超过8分钟,片头时长为3秒,应包含选题名称、学校、活动名称等信息。视频画面的比例为16∶9,单个视频不超过300MB,编码格式H.264/25帧,视频格式为MP4、MPG2或MOV格式,分辨率1920×1080P,码率8Mbps,音频ACC编码、码率128Kbps。图片为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不超过5张,分辨率达到300dpi。
3.文字说明材料内容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字数不超过2000字。
四、校园文化
(一)选题
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
2.中小学生艺术团建设
3.最美校园建设
4.社会资源整合与美育条件保障
(二)要求
1.校园文化成果主要为本地本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于美育浸润行动,充分发挥校园文化育人功能,开展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实践的相关案例,内容重点聚焦以上四类选题。需提交视频、图片和文字说明材料,负责人限1人,参与人不超过5人。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主要介绍课程教学、师资队伍、条件保障、社团建设、展示交流等内容。
“中小学生艺术团建设”主要介绍艺术团基本情况、办团理念、组织管理、条件保障、艺术成果、展示交流、创新能力等内容。
“最美校园建设”主要介绍校园自然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其中,“自然之美”聚焦自然风光,展现校园风貌;“人文之美”聚焦师生群体,彰显人文底蕴;“发展之美”聚焦教育变迁,描绘美好蓝图。
“社会资源整合与美育条件保障”主要介绍美育社会资源整合、师资队伍建设、场馆设施配备、组织领导、经费保障等内容。
2.视频呈现内容真实可信、生动鲜活,时长不超过8分钟,片头时长为3秒,应包含选题名称、学校、项目名称等信息。视频画面的比例为16∶9,单个视频不超过300MB,编码格式H.264/25帧,视频格式为MP4、MPG2或MOV格式,分辨率1920×1080P,码率8Mbps,音频ACC编码、码率128Kbps。图片为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不超过5张,分辨率达到300dpi。
3.文字说明材料内容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字数不超过2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