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十一届浦东新区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1496 |
文件编号 | 浦教德〔2023〕1号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1-20 |
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高中(职业)与终身教育指导中心、初中教育指导中心、小学教育指导中心,各中小学、中职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要求,落实《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上海市青少年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市教委等部门《关于开展第二十一届上海市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学校科学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科技创新素养,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青少年科技教育社会环境,激发青少年学生创新意识、提升实践能力、培育科学精神,促进品学兼优、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学生脱颖而出,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夯实人才基础。经研究决定,区教育局、区科经委联合开展第二十一届浦东新区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浦东新区教育局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承办单位: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浦东新区高中(职业)与终身教育指导中心
浦东新区初中教育指导中心
浦东新区小学教育指导中心
浦东新区青少年科普促进会
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浦东新区“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组织活动开展,并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活动具体实施。
二、参评对象
本区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在读学生,中学组含中职校学生。
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于2023年7月前在本区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就读的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具有科技创新成果,成果形式为科学研究论文或发明创造作品,同时其创新成果必须是在2022年2月以后完成的。曾经在历届“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中参评过但属二次创新的课题成果或创新作品,需由学校出具相关说明,指明新的创新点,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方可参加评选。
(三)中学组团队参评,不能超过3人,且必须为同一学校。
(四)小学组团队参评,每个团队成员为3人,且为同一学校的在校小学生,分低年级组(1-3年级)和高年级组(4-5年级),每校各组别限报一支队伍。
三、活动要求
(一)各学校要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组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届评选活动的方案和计划。
(二)各学校要围绕科技创新、公共安全、人工智能、绿色环保等社会热点,组织有新意、有特色、有影响的科普系列活动。
(三)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本届“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推优工作。
四、评选办法
本届评选工作以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真实性为原则,注重对学生研究与创新过程的评价。
小学生团队自荐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自荐网上报名全市限额为80个,报满为止(见附件2)。
中学生个人或团队,通过专家书面评审和线上答辩互动结果,并参考学生所在学校评价,综合评选出第二十一届浦东新区“明日科技之星”,并择优推荐本区“明日科技之星”参加第二十一届上海市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见附件3)。
五、表彰和奖励
本届评选活动将评选出234个浦东新区“明日科技之星”(市组委会根据上届成绩给出),并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个人或团队代表,将在2023年浦东新区青少年科技节开幕式上进行总结和表彰。
六、其它事项
(一)信息发布
活动相关信息将在局域网和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网站(www.shng.cn)相关栏目发布。
(二)活动联系
联系人1:朱莲华;联系电话:20742615
联系人2:赵 骏;联系电话:13918221452/50330507
联系人3:史青茹;联系电话:50330639
邮箱:pudongmingke@126.com
联系地址: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锦绣路2769号)E301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二十一届浦东新区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评选
活动小学生实施方案
2.第二十一届浦东新区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评选
活动中学生实施方案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