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浦东新区“新时代好少年(美德少年)”宣传学习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3130 |
文件编号 | 浦教德〔2023〕18号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5-26 |
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教育系统相关直属单位,中小学、中职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强化教育引领、实践养成,广泛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的青少年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见贤思齐,以强国一代奋发昂扬的姿态,勇于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浦东新区文明办、教育局、团区委将组织开展2022-2023年浦东新区“新时代好少年(美德少年)”宣传学习活动。现就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浦东新区中小学、中职校在校学生,年龄限定原则上为6-16周岁,年级为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二年级(截止2023年6月),事迹集中在2022-2023年或一直延续到近期。
二、奖项设置和评选标准
(一)奖项设置和推荐方式
1.奖项设置
“自尊自强好少年”“文化传承好少年”“明礼诚信好少年”“正直勇敢好少年”“勤俭节约好少年”“热爱劳动好少年”“尊老爱幼好少年”“勤学善思好少年”“志愿奉献好少年”“尊重自然好少年”十个奖项类别。在各个类别中遴选为以下3类,共计120人:
(1)2022—2023年度浦东新区“十佳”新时代好少年(美德少年):不分学段,十类奖项各1人,共10人;
(2)2022—2023年度浦东新区“十佳”新时代好少年(美德少年)提名:不分学段,十类奖项各1人,共10人;
(3)2022—2023年度浦东新区“百优”新时代好少年(美德少年):兼顾十类奖项,共100人。
2.推荐和申报要求
(1)教育系统推荐:由各学校根据标准择优推荐至各教育指导中心,并由教育指导中心初审遴选后,按各学段名额分配数量进行上报,并确保分设的十类奖项均有申报、数量兼顾。
学段申报名额:小学学段:55人;初中学段:45人;高中(职校)学段:20人。
(2)委办局推荐:由区文明办、团区委、区科协、区科经委、区妇联、区关工委等经常性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的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推荐标准,结合2022-2023年度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的各类品牌活动中涌现的优秀事迹挖掘新时代好少年人选进行推荐,经学校结合日常表现确认后进行上报,兼顾各奖项、各年龄段统筹。
申报名额:6个单位各推荐至多5人。
3.推荐方式
由区文明办、教育局、团区委共同组织评审小组,在各相关委办局、教育指导中心初审上报的基础上差额择优。
(二)推荐标准
基本标准:自尊自信,遵纪守法,学习勤奋,综合素质良好。
具体标准:在以下某个或某几个具体方面,表现突出,有着较强的示范性和一定的影响力。具体是:
1.自尊自强好少年:有明确的人生理想、目标和生涯规划;有较强的独立意识和生活自理能力,乐观开朗向上,能够坚强面对困难,努力克服;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关心自我、关心他人、关心社会。
2.文化传承好少年:高度认同和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并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积极传承和弘扬优秀文化。
3.明礼诚信好少年:举止文明,言行恰当;大方真诚,友善待人;注重诚信,言行一致;能勇于承认和正确对待错误,知错就改。
4.正直勇敢好少年:有较强是非观念,品行正直;敢于承担责任,勇于批评、制止不当事件。
5.勤俭节约好少年:不比吃喝穿戴,有较强节俭意识,珍惜自然资源和劳动成果,节粮节水节电;具有合理的理财和资源再利用观念,践行低碳环保生活。
6.热爱劳动好少年:有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自己事自己做,主动分担家务,乐于参与劳动实践。
7.尊老爱幼好少年:有较强的感恩心,孝敬长辈,将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融入自身道德实践;能主动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尊重、帮助身边老人和孩子。
8.勤学善思好少年:尊敬师长,学习态度端正,在学习上能不断追求进步,勤于探索钻研,勇于创新创造。
9.志愿奉献好少年:热心公益服务,有较强的助人精神,善于发现并用恰当方式帮助他人;在助人过程中体验快乐,能长期坚持;乐于参加各种社会工作,勇于承担自身岗位职责。
10.尊重自然好少年:有较强的环保意识,爱护自然,节约资源;积极参加户外运动,宣传环保知识,通过实践行动践行环保理念。
三、活动内容和工作步骤
本次活动采用组织推荐方式。活动时间为2023年5月—12月。
(一)宣传动员
区文明办、教育局、团区委将结合2023年度浦东新区“新时代好少年”宣传学习活动,下发活动通知。各相关教育指导中心,全区各中小学、中职校要根据通知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营造良好氛围,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和学习讨论。
(二)组织推荐
1.学校推荐:各学校根据推荐标准,组织学生自荐、互荐,教师、家长推荐并择优向各教育指导中心推荐上报,推荐名单需在校内公示满一周。将《推荐表》(附件1)一式三份及《汇总表(学校)》(附件2)1份加盖公章后,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各教育指导中心,学校向教育指导中心推荐截止时间为6月9日;
2.教育指导中心初评:各教育指导中心根据学生事迹进行初评遴选,按照各学段分配名额兼顾平衡十类奖项推荐,汇总后将经过甄选的事迹材料《推荐表》(附件1)一式三份及《汇总表(教育指导中心)》(附件3)的纸质版加盖教育指导中心公章后交至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截止时间为6月15日。
3、委办局推荐:各单位根据评选标准,择优推荐,经学生所在学校确认盖章,名单在校内公示,由相关单位提交推荐表(附件3)一式三份及《汇总表(未思成员单位)》(附件4)的纸质版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交至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截止时间为6月15日。
4.终评环节:十佳及十佳提名终轮评审时将请学生录制1分钟自述视频,结合申报文本材料进行综合打分。(另行通知)
(三)组织评审
区文明办、教育局、团区委组织对所有推荐材料进行评审,结合拟定2022—2023年度浦东新区“十佳”新时代好少年(美德少年)、2022—2023年度浦东新区“十佳”新时代好少年(美德少年)提名、2022—2023年度浦东新区“百优”新时代好少年(美德少年)等名单。
(四)网上公示
所有拟定名单通过区文明办、教育局、团区委相关网站及媒体平台公示一周,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公示完毕并无异议,正式公布结果。
(五)宣传学习
结合相关未成年人活动进行获奖学生表彰,并开展宣传学习活动。所有学校要结合“文明校园”创建,融合校园文化,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宣传学习活动,引导学生学习各级各类“新时代好少年(美德少年)”先进典型事迹,并适当结合开展校级评选活动,形成开展未成年人先进典型宣传学习,营造未成年人比学赶超的优秀案例、典型经验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典型引领
各学校要将“新时代好少年”宣传学习及未成年人先进典型选树工作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常规工作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充分挖掘学生感人事迹,兼顾在各方面有所专长、有所作为的学生,重视先进典型的树立和宣传,发挥评选活动的激励推动作用,使评选过程成为立德树人、弘扬真善美的过程,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引导体验,激发情感
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引导学生学习先进典型,并在亲身参与社区和校园的文化活动、参加社会实践中,寻找身边同龄人的道德实践典型事例,使推荐的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可信、可亲、可敬、可学,并通过同步开展“评一评”“议一议”“学一学”等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同龄人优秀事迹的真实情感和内在动力。
(三)规范操作,公平公正
活动要做到公平公正。评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公开,所推荐事迹要真实可靠且生动鲜活,真正把未成年学生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2023年度浦东新区新时代好少年(美德少年)
推荐表
2.2022-2023年度浦东新区新时代好少年(美德少年)
推荐汇总表(学校)
3.2022-2023年度浦东新区新时代好少年(美德少年)
推荐汇总表(教育指导中心)
4.各单位联系人及材料递交方式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
浦东新区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校外联)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