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浦东新区第十九届学生艺术节系列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2113 |
文件编号 | 浦教德〔2023〕15号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4-22 |
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发院,各教育指导中心,各中小学、中职校、幼儿园:
为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学校美育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的育人功能,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浦东新区教育局将开展浦东新区第十九届学生艺术节系列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浦东新区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浦东新区教育发展研究院
浦东新区各教育指导中心
相关学校
三、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艺起绽放 风采有我”。围绕主题,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勇于追梦、全面发展,展现浦东广大学子“求真、向善、尚美”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艺术风采。
四、活动对象
各中小学、中职校在校学生、幼儿园在园幼儿(注:幼儿组仅限于艺术作品类比赛)。
五、活动时间
第一阶段(2023年3月-5月):各校活动阶段;
第二阶段(2023年5月-10月):区级活动阶段;
第三阶段(2023年10月-11月):市级活动阶段;
第四阶段(2023年12月):区级总结阶段。
六、活动内容
(一)中小学艺术表演类节目各专场比赛(集体类)
包括声乐(校队合唱、班队合唱、小合唱/表演唱)、西乐(合奏、小合奏/重奏)、民乐(合奏、小合奏/重奏)、舞蹈(表演舞)、戏剧(校园剧/课本剧、戏曲/曲艺、音乐剧/歌舞剧)、朗诵。具体报名和比赛要求见《浦东新区第十九届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类节目参赛细则》(附件1)。
(二)艺术作品评选活动(个体类)
艺术作品类的评选活动指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和工艺作品的评审和选送活动。主要有浦东新区“香山杯”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艺术作品比赛(通知已发);上海市中小幼“阳光天使”杯艺术作品比赛浦东新区选拔赛(通知另发);上海市学生动漫画大赛浦东新区选送活动(通知另发);上海市青少年创意季活动方案浦东新区选送活动(通知已发)。
(三)中小学艺术单项比赛(个体类)
为拓展学生素质教育活动空间,丰富学生校外课外生活,搭建学生个体艺术才华的展示舞台,培养和发挥学生艺术特长,于9月-11月期间组织开展浦东新区中小学艺术单项比赛(通知另发)。
单项比赛包括:民乐、西乐、声乐、舞蹈、工艺、茶艺、打击乐、钢琴、戏剧(朗诵、故事、戏曲)、口琴、动漫画、陶艺共12个项目。
(四)高雅艺术进校园
10月-11月,组织学生走进剧场、剧院,实施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让学生在观摩优秀剧目的活动中,树立理想、陶冶情操、提高审美能力(通知另发)。
(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成果展示活动
以“行走中的传统文化”为主题,组织本区“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附件2)以及青少年活动中心,呈现艺术实践工作坊及舞台表演的形式,结合线上线下的方式,集中交流和展示我区学校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成果(通知另发)。
(六)市(区)级学生艺术团区级展演(展览)活动
为加强市(区)级学生艺术团的建设与发展,以展示各级各类艺术分团特色为重点,提高学生艺术表演能力和综合艺术素养,兼顾“一校多品”发展格局,为全区各艺术团分团、艺术团梯队、艺术“一条龙”布局学校提供交流、学习平台,组织开展市(区)级学生艺术团区级展演(展览)活动(通知已发),推动市(区)级学生艺术团在区域内发挥更大的辐射效应与示范引领作用。
(七)艺术表演类优秀节目展演活动
在建立常态化校级艺术综合类展演机制的基础上,搭建区级交流和展示舞台,大力推广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舞蹈、戏剧、朗诵等集体类实践活动。结合区级艺术表演类专场比赛情况,展演一批高质量校园艺术作品,鼓励艺术项目守正创新,不断提升美育育人功能,引领学校美育新风尚。
(八)2023浦东新区中小学艺术教师基本功评选活动
为提高我区艺术教师的基本业务素质,深入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艺术教师的业务水平,切实夯实艺术学科教师专业基本功,开展中小学音乐、美术、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能评选活动。(通知另发)
(九)“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字赋能艺术教学”中学艺术学科数字化转型主题教研活动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戏曲精华,营造校园戏曲文化氛围,推进戏曲艺术振兴发展,开展上海市初中艺术学科教学数字化转型预研究活动,进一步发挥戏曲传承基地校的作用,借助“三个助手”平台,依托数字媒体库,探索数字化转型背景下戏曲课程的实施路径与有效策略,普及戏曲课程,增强学生戏曲素养和文化自信。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增强文化自信。各单位要加强对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领导,建立工作队伍,制订校级艺术节活动方案和计划,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舆论宣传、信息收集和总结表彰工作。
(二)立足普及,注重实效。各单位要以艺术节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艺术节主题,坚持以美育人为宗旨,以立足普及、重在参与、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创新实践为原则,让每位学生积极参与各项美育活动中去,让更多的学生成为艺术教育活动的受益者。
(三)人人参与,培育亮点。各学校要为学生搭建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舞台,积极开展校级比赛和选拔活动,努力做到“校校有活动,班班有项目,人人能参与”的良好局面,形成具有广覆盖、有创新、出成效的美育育人氛围。
(四)强化实践,打造精品。各学校要积极整合美术馆、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剧场、剧院等各类文化资源,用好“社会大美育”课堂,重视美育改革实践,打造一批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高水准艺术节目和艺术作品。各学校要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的美育协同育人机制,结合课程开发、通识普及、环境营造、综合实践等活动构建学校美育工作体系,融通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全面展示学校美育成果,引领学校美育方向。
八、组织工作
浦东新区学生艺术节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浦东新区第十九届学生艺术节系列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联 系 人:徐 艳 电话:68563869
联系地址:锦绣路2769号A416室
九、奖项设置
本届艺术节活动期间,由学生艺术节活动办公室负责邀请相关艺术教育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开展艺术节各项区级活动的评奖和选送工作。具体奖项包括:
(一)艺术表演类各专场一、二、三等奖。
(二)艺术作品类一、二、三等奖。
(三)艺术单项比赛金、银、铜奖。
(四)艺术表演类优秀组织奖。
十、其它事宜
(一)参加区级集体类和个体类的赛事获奖情况将录入《浦东新区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请各校确保本校所有学生知晓。
(二)集体类节目每个节目的指导教师数不超过3人,单项比赛每个节目的指导教师数不超过2人,艺术作品类每件作品的指导教师为1人。
特此通知。
附件:1.《浦东新区第十九届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类节目参
赛细则》
1-1.《浦东-未来有我》——儿童友好主题曲
1-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经典歌曲推
荐目录》
1-3.浦东新区第19届学生艺术节专用标识
1-4.《2023年浦东新区第19届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
类专场参赛学生信息表》
2.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2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