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检查验收阶段规划土地管理相关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 SY00245628X0202000256 | 发布机构 | 规划资源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0-11-05 |
关于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检查验收阶段规划土地管理相关工作意见的通知
沪规土资执〔2017〕706号
各区规土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根据《关于开展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沪建房管联〔2017〕400号),本市全面开展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11月22日,市政府召开会议,要求下阶段对清理整顿工作按照“一楼一策”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各区规土局要在区整治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整改核查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为全面完成最后阶段工作,现将检查验收阶段规划土地管理相关工作意见通知如下:
一、各区规土局要根据清理整顿工作要求,按照工作主体责任不变、政策力度不减、组织构架和工作机制不变的原则,积极参加检查验收阶段工作,由区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验收。
二、各区规土局要坚持前期梳理确定的分类查处标准,并及时向区整治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建议。
1.主动整改的,建议对建设单位减、免、不予处罚。
2.已有证据证明属小业主所为或现有证据无法锁定属开发商所为,建议对建设单位减、免、不予处罚。
3.已有证据锁定属建设单位所为,建议对建设单位进行查处。如区整治领导小组从维稳要求出发,决定不予处罚的,按区整治领导小组意见执行。
上述处置建议必须经区整治小组审核同意。区整治小组认定必须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的,各区规土局应尽快查处结案,于12月上旬办结。对拒不整改、也不配合接受处罚的建设单位,清理整顿联合验收不予通过,由各区整治领导小组将名单报市房管局联合惩治,限制恢复供水、供电,限制关联项目开通预售。
三、鉴于各区整治领导小组上报市房管局汇总的“一楼一策”汇总表中,总共240个项目(其中已售未交付56个、已售已交付184个),尚有203个项目(占84.6%)处置意见未填具,核验依据缺失的情况。请各区规土局主动请示区整治领导小组,针对前期规划梳理307个项目中确认存在违法插层和分隔厨卫违规建设行为的、规划查处意见已报整治领导小组的,尽快明确验收标准及查处要求,对“一楼一策”处置意见不明的再予确认。
四、对前期规划土地部门梳理认定已经竣工规划验收、但存在违法插层、分隔厨卫的103个项目,应根据区整治领导小组制订的“一楼一策”的整改处置方案,按照联合验收的工作机制,全面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五、对存在违法插层、分隔厨卫的103个项目,各区规土局将处置建议报区整治领导小组同意后,应逐一填写《商办项目清理整顿验收阶段处置建议和核查情况表》(附件),并于12月9日前报区整治领导小组和市规划国土资源局。
六、对已批未建、在建未售项目,经区整治领导小组书面征询开发企业意见,明确转为租赁用房的项目,各区规土局要按照《商业办公项目转化为租赁住房的具体操作办法》,积极指导建设单位做好转化工作。
七、其他项目在竣工验收阶段,各区规土局要严格按照竣工规划土地管理综合验收标准,开展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土地核验的核查。发现建设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建筑施工图进行建设,存在擅自插层、分隔厨卫、预留管道井等行为,应严格依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依法责令整改到位后方可验收通过。未通过验收的,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积极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管部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预售许可、竣工备案前进行联合检查、共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附件:商办项目清理整顿验收阶段处置建议和核查情况表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