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沙新镇A05A-05地块土地储备项目

索引号 发布机构 规划资源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4-03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5〕第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02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9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二类住宅组团用地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东至妙境路和A05A-06地块,南至华夏四路,西至A5A-04地块,北至A05A-10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集体5469.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5469.7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469.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5469.7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8953121-8580监督电话:58951523 

联系人:徐仕伦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葵路58号云  璟生态社区G1栋508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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