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浦路(林海公路-S3)改建工程

索引号 发布机构 规划资源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2-28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5〕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010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1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城镇道路用地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西起林海公路,东至S3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康桥镇25095.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647.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48.30平方米。

2、浦东新区康桥镇太平村(原太平村8组)881.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44.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36.60平方米。

3、浦东新区康桥镇太平村(原太平村9组)468.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44.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24.10平方米。

4、浦东新区康桥镇沿南村36.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6.2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浦东新区康桥镇沿南村(原沿南村13组)1317.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45.30平方米、建设用地4.20平方米、未利用地67.70平方米。

6、浦东新区康桥镇沿南村(原沿南村5组)57.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7.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7、浦东新区康桥镇沿南村(原沿南村6组)292.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2.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8、浦东新区康桥镇沿南村(原沿南村9组)900.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88.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11.80平方米。

9、浦东新区康桥镇(原秀龙村4组)27507.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5578.70平方米、建设用地1290.60平方米、未利用地638.30平方米。

10、浦东新区康桥镇(原秀龙村5组)8206.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036.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69.80平方米。

11、浦东新区康桥镇(原秀龙村9组)556.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03.0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3.80平方米。

12、浦东新区康桥镇(原营房村)1560.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79.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80.80平方米。

13、浦东新区周浦镇(原周东村)4087.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988.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8.6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0967.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7606.80平方米、建设用地1331.00平方米、未利用地2029.8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8953121-5869  监督电话:021-58951523 

联系人:金巳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葵路58号云璟生态社区G1栋508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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