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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规划资源局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12-26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4〕第6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98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张江镇东至公共绿地,南至横沔江支路,西至公共绿地,北至公共绿地。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张江镇劳动村八组4025.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862.10平方米、建设用地1163.4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025.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862.10平方米、建设用地1163.4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8953121-8571 监督电话:021-58951523
联系人:许晓婕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葵路58号云璟生态社区G1栋508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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