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头镇安广路(航头路-航定路)新建工程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规划资源局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5-06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5〕第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4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25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交通运输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航头镇 北起航头路,南至航定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航头镇鹤鸣村二十八组6758.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015.00平方米、建设用地1243.50平方米、未利用地499.60平方米。
2、浦东新区航头镇鹤鸣村二十九组1151.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51.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浦东新区航头镇鹤鸣村二十七组66.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7.8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976.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175.70平方米、建设用地1243.50平方米、未利用地557.4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8953121-8573监督电话:58951523
联系人:季禾禾 联系地址:浦东新区金葵路58号云璟生态社区G1栋508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05月06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