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风路民秋路(原药包厂)地块土地储备项目

索引号 发布机构 规划资源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4-16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5〕第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030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12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工矿用地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曹路镇,东至民风路,南至民秋路,西至村宅边界,北至规划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曹路镇光明村第东二村民小组72.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72.7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浦东新区曹路镇光明村第一村民小组35.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5.5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08.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08.2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8953121-8579  监督电话:58951523  联系人:张思华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葵路58号云璟生态社区G1栋508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0416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