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风路民秋路(原药包厂)地块土地储备项目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规划资源局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4-16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5〕第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3月0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12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工矿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曹路镇,东至民风路,南至民秋路,西至村宅边界,北至规划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曹路镇光明村第东二村民小组72.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72.7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浦东新区曹路镇光明村第一村民小组35.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5.5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08.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08.2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8953121-8579 监督电话:58951523 联系人:张思华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葵路58号云璟生态社区G1栋508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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