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工程市政配套工程(道路)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规划资源局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11-21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4〕第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11月0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84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交通运输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上海市浦东国际机场规划范围内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祝桥镇29983.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753.0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30.80平方米。
2、浦东新区祝桥镇先进村八组4221.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221.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浦东新区祝桥镇先进村六组236.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6.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浦东新区祝桥镇先进村十八组482.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82.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浦东新区祝桥镇先进村五组5327.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327.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浦东新区祝桥镇新东村十五组3709.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368.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40.80平方米。
7、浦东新区祝桥镇薛洪村薛南九组2.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3963.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3392.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71.6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8921482-8208 监督电话:38763593
联系人:张思华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川路508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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