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环南河(康新公路-横沔港)河道整治工程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规划资源局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9-09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4〕第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08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56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防护绿地,河流水面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康桥镇 起点康新公路,终点横沔港。
外环南河(康新公路-横沔港)河道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康桥镇沔青村111.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53.80平方米、未利用地57.3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11.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53.80平方米、未利用地57.3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8921176-8207监督电话:38763593
联系人:贾洺乐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川路508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4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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