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环南河(康新公路-横沔港)河道整治工程

索引号 发布机构 规划资源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9-09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4〕第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08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56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防护绿地,河流水面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康桥镇 起点康新公路,终点横沔港。

 

外环南河(康新公路-横沔港)河道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康桥镇沔青村111.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53.80平方米、未利用地57.3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11.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53.80平方米、未利用地57.3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8921176-8207监督电话:38763593 

联系人:贾洺乐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川路508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40909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