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康桥花墙片区土地储备项目

索引号 发布机构 规划资源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12-30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3〕第10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12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1298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城镇道路用地,陆地水域,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康桥镇 东至康凌路,南至康花路,西至锦绣路,北至御桥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康桥镇花墙村二组19677.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136.50平方米、建设用地2602.30平方米、未利用地1939.00平方米。

2、浦东新区康桥镇花墙村52383.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273.50平方米、建设用地30934.10平方米、未利用地7176.0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2061.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410.00平方米、建设用地33536.40平方米、未利用地9115.0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8921176*8201监督电话:38763593 

联系人:金巳 联系地址:浦东新区新川路508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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