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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规划资源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11-21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3〕第1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110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106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环卫用地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新场镇 东至22-02地块,南至22-02地块,西至康新公路,北至22-01、22-02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新场镇新卫村3.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5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浦东新区新场镇新卫村五组3174.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893.50平方米、建设用地280.7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浦东新区新场镇新卫村一组1864.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64.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042.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758.40平方米、建设用地284.2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8921176-8205    监督电话:38763593 

联系人:徐萍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川路508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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