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沙新镇川沙经济园区(北区)8B、8C地块土地储备项目

索引号 发布机构 规划资源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4-03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沪(浦)征地补告〔2025〕第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浦预征地告〔2024〕第233、234、235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陈行村第六村民小组,浦东新区川沙新镇杜坊村第二村民小组,浦东新区川沙新镇杜坊村第一村民小组,浦东新区川沙新镇新春村绿化队  (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86108.01  平方米、建设用地  2755.50  平方米、未利用地  19561.49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108425.00  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 174.45 /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平方米,蔬菜地8.70/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四、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序号

拟征地村组

拟征地面积

土地补偿费

青苗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

非居住房屋(非共同举办企业)

其他

小计

1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陈行村第六村民小组

54591.75

9523530.8

60900.0

0

0

0

9584430.8

2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杜坊村第二村民小组

9931.88

1732616.46

0.0

0

0

0

1732616.46

3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杜坊村第一村民小组

35993.19

6279012.0

0.0

0

0

0

6279012.0

4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新春村绿化队

7908.18

1379582.0

0.0

0

0

0

1379582.0

5

川沙新镇

0

0

0

25000

0

0

25000

6

川沙新镇陈行村

0

0

0

511830

0

0

511830

7

川沙新镇陈行村第六村民小组

0

0

0

0

0

0

0

8

川沙新镇杜坊村第一,二村民小组

0

0

0

0

0

0

0

9

川沙新镇新春村绿化队

0

0

0

181500

0

0

181500

 

合计

108425.00

18914741.26

60900.0

718330

0

0

19693971.26

 

五、拟征地范围内涉及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共同举办企业)补偿的,详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六、《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七、拟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 2025  05  03 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在书面意见中明确指出的,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

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经  浦东新区  人民政府确认后,由区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云峰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葵路58号云璟生态社区G1栋508室

联系电话:58953121-8570              监督电话:58951523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  04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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