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庆镇东中心河(张家浜-蔡路友谊河、五甲港-川杨河)河道建设工程

索引号 发布机构 规划资源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1-15

征收土地预公告

沪浦预征地告〔2025〕第8

浦东新区合庆镇春雷村、共一村、建光村、前哨村、勤昌村、青四村、庆丰村、庆星村、向东村、友谊村、奚家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浦规划资源选预〔2024〕320号,国家拟征收合庆镇春雷村第八生产队、第二生产队、第六生产队、第七生产队、第四生产队、第五生产队;共一村二组、三组;建光村六组;前哨村七组;勤昌村三组、四组;青四村二组;庆丰村;庆丰村四队、五队;庆星村;庆星村六组、七组、四组;向东村一组;友谊村二组、三组、一组;奚家村范围内集体土地。

一、位置:浦东新区合庆镇分为南北两段。其中,北段北起张家浜,南至蔡路友谊河:南段北起五甲港,南到川杨河

二、用途:水域

三、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进行补偿;

青苗补偿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进行补偿;

附着物补偿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进行补偿;

房屋补偿按《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沪府规〔2021〕13号)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按照《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沪府规〔2022〕3号)执行。

四、调查确认:

本公告发布后,上海市浦东新区征地事务机构会同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及镇(乡)规划资源所、村(居)民委员会、用地单位等在拟征地范围内组织开展下列调查确认工作:

(一)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

(二)对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

(三)对房屋及宅基地的权属、面积、房屋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

五、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     合庆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东川公路7777号4号楼)   确认调查结果、办理补偿登记,办理期限至2025年2月5日。

六、本公告公布后,拟征地范围内应当执行下列限制性规定,限制期限为一年:

(一)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

(二)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不得突击装修房屋;

(四)拟征地范围内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开工的,不得开工;

(五)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七、拟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意见的,可向区相关部门反映。

 

 

 

征地补偿:

联系人: 徐仕伦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葵路58号云 生态社区G1栋508室

联系电话021-58951969-8580    监督电话:021-58951523               

房屋补偿:

联系人: 尹一珉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葵路58号云 生态社区G1栋511室       

联系电话021-58956930     监督电话:021-58951523            

就业保障:

联系人: 奚建敏               联系地址:合庆镇东川公路7777号1号楼                        

联系电话: 68919806       监督电话:58979405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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