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沙新镇船民新村旧住房拆除重建试点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调整的公示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规划资源局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11-01 |
为落实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浦东新区城市管理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公示规定》,现将“川沙新镇船民新村旧住房拆除重建试点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调整,向相邻各方进行公示,并听取意见。
建设单位: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房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名称:川沙新镇船民新村旧住房拆除重建试点项目
建设项目地址:川沙新镇河滨小区北侧中部,北临通城河
建设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组团用地(Rr2)
建设工程性质:居住建筑
公示方式:本次公示由规划管理部门和项目所在地的街镇共同组织,项目单位配合。采取网上和现场同步公示的方式,现场公示地址:项目建设基地现场围墙等;公示网址:www.pudong.gov.cn/gtj/
本次公示采取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听取公众意见,收集意见的信函请寄:浦东新区新川路540号规建办,邮编:201299,电子邮箱:cs68396761@163.com,请在信函封面或邮件名称上注明“项目方案公示意见”。也可到项目所在地相关镇、街道反映。
正式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
收集意见截止日期:自正式公示结束后七日,信件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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