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增补图则)》(草案)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规划资源局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3-10 |
为保障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权利,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及《上海市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听取公众意见的规定》的要求,对《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增补图则)》(草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2025年4月8日如对规划草案有反馈意见,请在反馈意见时间内将书面意见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处,来信请备注”《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增补图则)》公示反馈意见“。
地址:锦安东路 475号2号楼规划管理处 传真:20742587 邮政编码:201204
规划范围:
闻居路-硕放路-黄龙路-铁路控制线-祝钦路-金闻路,总用地面积约106.7公顷。
主要内容:
1、土地使用
整体形成“一链七星”的空间格局,用地以“定骨架、定总量、保温度、保公益”为原则,优化水系绿地等公共空间,鼓励公共服务设施复合设置、用地功能混合。
2、建设规模
地上总建筑规模约130万平方米。
3、建筑高度
建筑高度不超过45米。
4、道路交通
高效衔接周边地区各类交通要素,优化地区路网结构。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