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机场南工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IV-D01、IV-E01A、IV-E01B街坊局部调整》(草案)

索引号 SY00245628X0202200958 发布机构 规划资源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9-01

为保障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权利,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对《上海市浦东机场南工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IV-D01、IV-E01A、IV-E01B街坊局部调整》草案予以公示。

规划名称:《上海市浦东机场南工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IV-D01、IV-E01A、IV-E01B街坊局部调整》

组织编制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规划编制单位:上海市上规院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2年09月1日至09月30日

如对规划草案有反馈意见,请在2022年10月5日前将书面意见邮寄或传真至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处(信封上请注明“《上海市浦东机场南工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IV-D01、IV-E01A、IV-E01B街坊局部调整》公示反馈意见”)。

公示意见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2号楼规划管理处

邮政编码:201204传真:20742587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涉及浦东机场南工作区IV-D01、IV-E01街坊。北至围场河,南至南横二路,东至白龙港,西至河滨西路。总面积共约130公顷。

主要调整内容

一、土地使用

根据产业布局需求,重新划分用地边界。调整后,IV-E01A-04地块用地面积为16公顷,用地性质为机场用地(T5);IV-E01A-05地块用地面积为4公顷,用地性质为机场用地(T5);IV-E01B-01地块用地面积为25公顷,用地性质为机场用地(T5)。

河道和道路两侧用地,由机场用地(T5,备注绿地)调整为公共绿地(G1)。

二、容积率与建筑高度

根据产业布局需求,明确各地块容积率。

根据机场净空管理要求,明确各地块建筑高度。

三、道路交通

新增规划二路为市政道路。内部道路结合地区交通组织,通过实施深化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阶段确定。

四、市政基础设施

污水泵站用地性质由机场用地(T5,备注污水泵站)调整为污水设施用地(U31);根据加油站布局规划要求,加油站按照社会公共加油站管理,用地性质由机场用地(T5,备注加油站)调整为加油站用地(S9)。根据节地要求,微调污水泵站、加油站地块用地面积和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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