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川沙新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3-06759
文件编号 浦川新府〔2023〕277号
发布机构 川沙新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10-26

 

 

 

                 浦川新府〔2023〕277号

关于印发《川沙新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新镇各办,各社区,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村、居:

现将《川沙新镇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下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3日

 

 

川沙新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规范全镇消防安全的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暂行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川沙新镇范围内对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损失的各类火灾事故和灭火救援工作。

三、组织机构

1.日常工作机构及职责:

川沙新镇人民政府是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指挥长由镇长沈敏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副镇长徐李杰同志担任,镇消防安全办公室设在镇城运办,办公室主任由叶挺同志兼任并负责日常事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电话:33938105

2.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全镇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对消防安全事件所涉及的全镇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2)负责全镇消防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承办会议,依据镇消防安全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全镇消防安全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

(3)负责全镇消防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可动员力量的培训指导工作;督促落实和检查指导镇级各单位、组织实施的预案演练工作。

(4)负责消防安全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接收和办理上级领导对特别重大、重大消防安全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区应急管理局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

(6)负责与区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毗邻镇在信息沟通、应急支援等方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四、预案启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启动本预案:

()火势较大,有可能造成较大经济财产和人身安全时;()超出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消防安全事故时;

()镇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启动预案的消防安全事故。

五、工作原则

()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原则。发生火灾事故特别

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必须坚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灭火救援行动,保证灭火救援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坚持救人第一、先控制后处置原则。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积极抢救人命为第一要务。对于火灾现场要以控制灾情蔓延扩大为着力点,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损失及因火灾引发的次生灾害损失。

()坚持果断决策、科学处理原则。根据火灾的不同类型,积极捕捉有利战机,果断决策,快速行动,灭火救援行动的技术、战术方法既要讲究科学,又要符合火灾现场的客观实际,保证灭火救援工作的实效性。

六、事故分级

按照事故情况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经济损失。

重大事故:造成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经济损失。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死亡30人以上死亡,或者造成100人以上重伤,或者造成1亿元以上的经济损失。

七、应急处置

领导机构下设三个工作组,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后勤保障组三个组,具体负责全镇消防安全工作。

()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

  长:徐李杰  副镇长

  员:社区、川沙派出所、黄楼派出所、六团派出所、六灶派出所、交警大队、综合行政执法队、平台公司

  责:迅速组织无关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封闭火灾现场并设置危险警戒线;防止出现群众私自返回火灾现场无序抢运设备、物资等情况。

()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

  长:徐李杰  副镇长

  员:镇级微型消防站、社区微型消防站、居村微型消防站

  责:镇级微型消防站、社区微型消防站和居村微型消防站配合消防中队,第一时间将应急灭火设备运送到火灾现场并参与灭火扑救,同时根据火势情况,请求消防大队支援;立即切断火灾现场电源、易燃易爆气源及其他可能影响火势蔓延、扩大的危险源头,防止火灾事故扩大化;发生伤亡情况的,组织医务人员对伤员立即进行抢救。

()后勤保障组

  长:徐李杰  副镇长

  员:党政办、社建办、社区、平台公司

  责:及时向指挥部、各工作组通报信息;紧急调度车辆运送救火设备及物资等,配合镇社区卫生中心组织医务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

(四)善后处理组

  长:杨    党委副书记

  员:平安办、司法所、社区、平台公司

  责:组织事故单位和有关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以及后续可能出现的信访问题。

八、后期处理

()火灾扑灭后,镇应急管理中心配合消防中队全面、

细致地检查火场,清除残火,防止复燃或爆炸。

()应急分队撤离火场时,应当清点人数,整理器材装备,将使用过的消防水源设施恢复到备用状态。归队后,迅速补充器材和灭火剂,调整人员,恢复战备状态。

()城运办、社区、所属村()协助相关单位调查火灾原因,确认火灾责任。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总结事故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九、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火灾信息报告制度,辖区内发生火灾事故,有人伤的需第一时间上报消防办、城运中心,无人伤的需在一小时内上报消防办、城运中心,要保证信息传递及时、连续、完整、准确,不得隐瞒、谎报、缓报。

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火场地址、火灾种类、人员被困情况、火势发展情况、火灾等级以及出动力量情况等。

十、保障措施

()人员保障

发生重特大火灾,在镇级微站、社区微站和村居微站消防员灭火救援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报请消防大队,迅速调动各种力量紧急增援。

()医疗卫生保障

由镇社区卫生中心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援,在做好现场救治和伤病人员转运的同时,搞好后备医院对接准备工作,并把情况及时上报指挥部。

()交通保障

由川沙派出所、黄楼派出所、六团派出所、六灶派出所、交警大队负责,对事故现场的警戒区、控制区进行交通管制,并开辟绿色通道保障灭火救援等车辆顺利进入事故现场。

()物资保障

由城运办负责保证灭火救援所需器材装备,协调有关部门调集消防设备和物资。

十一、工作要求

()快速反应,高度集中指挥

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置,有关单位要快速反应,迅速启动有关灭火救援预案,组织力量赶赴现场。

()严格岗位责任制

各消防委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切实保证领导到位、力量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各单位之间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防止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和漏洞。

()加强信息反馈和请示报告制度

要保证情况信息传递灵敏、快速、准确、畅通、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信息。居村要确定专人收集现场情况,及时续报反馈,不得隐瞒、漏报、迟报、误报重要情况。

()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在实施灭火救援行动中,要切实抓好人员、车辆、装备的作业安全,严禁车辆装备带病作业或人员违章作业,确保灭火救援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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