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川沙新镇栏杆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 (编号:S202401211000104)验收确认的请示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1718 |
文件编号 | 浦川新府〔2025〕48号 |
发布机构 | 川沙新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4-27 |
关于川沙新镇栏杆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
(编号:S202401211000104)验收确认的请示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为有效实施本镇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保持浦东新区耕地总量的平衡,我镇实施了栏杆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编号:S202401211000104)。项目实施面积为0.0764公顷(合1.1466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0.0718公顷(含“198”工业用地0公顷)。经测绘,建设用地减量面积0.0718公顷,净增耕地面积0.0473公顷(其中净增水浇地面积0.0473公顷)。项目总投资为0万元,均为我镇自筹。
该项目自2024年3月起实施,至2024年4月实施完毕。
现向贵局提出川沙新镇栏杆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编号:S202401211000104)验收确认申请,请予以验收确认。
妥否,请示。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