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邓快速路(S3-G1503)新建工程项目红线外东嘉园林部分生态林属性绿化予以补偿的申请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1593 |
文件编号 | 浦川新府〔2024〕32号 |
发布机构 | 川沙新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2-19 |
浦川新府〔2024〕32号
关于周邓快速路(S3-G1503)新建工程项目
红线外东嘉园林部分生态林属性绿化予以补偿的申请
浦东新区重大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上海东嘉园林养护有限公司位于新浜村桃园基地的林地属生态林属性,周邓快速路项目东西贯穿整个桃园基地,新建道路红线范围涉及桃园基地面积约40亩,道路南侧至河道未列入红线范围的桃园基地面积约4.5亩。
该4.5亩土地呈东西条状,最宽处约7-8米,最窄处不足1米,道路建成后该处形成孤岛,不便养护,且符合大带小的要求,东嘉园林提出和红线内林地一并补偿。因该4.5亩林地属生态林,我镇同意在补偿后受让权属,列入养护计划。今后遇其他征收项目时不受任何补偿。
综合上述情况,希望新区相关部门同意东嘉园林在周邓快速路道路南侧至河道的4.5亩林地按相关口径予以补偿。
特此申请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