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川沙新镇河滨路(华夏东路-川环南路)新建项目涉及上海大东食品厂等企业补偿费商请函的复函

索引号 SY-310115-2024-00127
文件编号 浦川新府〔2023〕366号
发布机构 川沙新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12-29

 

 

 

浦川新府〔2023〕366号

 

关于川沙新镇河滨路(华夏东路-川环南路)

新建项目涉及上海大东食品厂等企业

补偿费商请函的复函

 

海浦东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川沙新镇河滨路(华夏东路-川环南路)新建项目涉及上海大东食品厂等补偿费商请函收悉。

现回复如下 :为配合川沙新镇道路建设工作,川沙新镇将实施河滨路(华夏东路-川环南路)的建设。提前完成了贵公司下属企业上海大东食品厂、上海浦东新区水产公司、上海市川沙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腾地工作并签订了补偿协议。上述三个企业均在河滨路(华夏东路-川环南路)新建工程征收范围内。截至目前涉及三个企业已支付部分补偿款。

上海大东食品厂涉及川沙新镇五个地块项目,分别为D04A-24地块、D04A-23地块、河滨路、规划G1地块、B01B-15地块。根据土地面积分摊原则,补偿款列入每个项目成本中,其中河滨路项目土地面积占比31.12%,D04A-24地块土地面积占比9.09%、D04A-23地块土地面积占比26.93%、规划G1地块土地面积占比31.01%、B01B-15地块土地面积占比1.85%。

上海大东食品厂合计补偿金额124264365元,已支付51835750元,其中河滨路已启动,红线核准补偿款为38675000元,根据川沙新镇征收计划明年启动D04A-24地块和D04A-23地块项目。规划G1地块和B01B-15地块暂无征收计划。根据项目启动的计划,其补偿款将从对应的项目中支出,具体补偿金额按新区委派的审计单位审计为准。

上海浦东新区水产公司分别涉及川沙新镇三个项目,分别为河滨路项目、规划G1地块、B01B-15地块。根据土地面积分摊原则,补偿款列入每个项目成本中,其中河滨路项目土地面积占比58.65%,规划G1地块土地面积占比7.73%、B01B-15地块土地面积占比33.62%。

上海浦东新区水产公司补偿金额15905318元,已支付11090118元,其中河滨路已启动,红线核准补偿款为9328700元,根据川沙新镇征收计划规划G1地块和B01B-15地块暂无征收计划。根据项目启动的计划,其补偿款将从对应的项目中支出,具体补偿金额按新区委派的审计单位审计为准。

上海市川沙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分别及川沙新镇三个项目,分别为河滨路项目、规划G1地块、B01B-15地块。根据土地面积分摊原则,补偿款列入每个项目成本中,其中河滨路项目土地面积占比54.26%,规划G1地块土地面积占比4.03%、B01B-15地块土地面积占比41.71%。

上海市川沙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补偿金额9782751元,已支付4094557元,其中河滨路已启动,红线核准补偿款为5307800元,根据川沙新镇征收计划规划G1地块和B01B-15地块暂无征收计划。根据项目启动的计划,其补偿款将从对应的项目中支出,具体补偿金额按新区委派的审计单位审计为准。

关于规划G1地块和B01B-15地块明年暂无征收计划,待项目启动时由实施单位联系,支付后续补偿资金。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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