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A15机场高速公路项目(川沙新镇--六灶)前期费用的请示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2340 |
文件编号 | 浦川新府〔2024〕64号 |
发布机构 | 川沙新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4-16 |
浦川新府〔2024〕64号
关于A15机场高速公路项目(川沙新镇--
六灶)前期费用的请示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A15 机场高速公路列为2006年市、区两级重大工程项目。为切实做好前期工作,确保年内基本完成征地动迁、腾出大部分施工用地要求,经上海市南汇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上海市南汇区六灶镇人民政府、上海市南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方同意,于2006年6月共同签订《机场高速公路南汇区六灶镇段(主线)前期动迁包干协议书》。根据协议要求,我镇负责提供机场高速公路六灶镇段项目用地,具体包干实施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最终按约定的包干价进行结算
该项目于2006年开始实施动迁,于2023年底基本完成房源安置。截止目前,我镇共收到A15机场高速项目动迁专项资金3.3974亿(六灶镇2006年-2009年间收到A15机场高速前期费3.099亿、2021年收到A15机场高速前期费0.298亿)。
截止目前,实际发生动迁费用3.5055亿,其中:动拆迁补偿费2.7945亿、征地大包干费用0.052亿、劳动力安置费0.6015亿、其他前期费0.058亿。发生的费用一是根据2012年2月由市城乡建设交通委委派的上海沪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A15机场高速公路南汇段前期费用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以及《A15高速公路南汇段—审计汇总表(分镇)》报告〔沪会中事(2012)基字第1029号〕,2009年六灶镇实际发生费用3.086亿,预估0.773亿,合计金额3.86亿,最终审计认定金额为3.1357亿。二是根据实际安置情况,新增费用0.3698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1、该项目基本完成安置,涉及居民136户,房源安置227套,共计22766.64平方,根据前期费用补充审核报告,应收房源款1.0253亿(果园小区和爱家华城按原审计报告4000元/平方,新小区按9400元/平方及预估差1500元/平方),已收到房源款0.5052亿,房源差价款为0.5201亿。2009年审计认定房源款金额为0.2687亿(按4000元/平方),新增房源差价款0.2513亿。
2、涉及安置房小区已全部交付,根据前期费用补充审核报告,本项目过渡费金额为0.1303亿,2009年审计认定过渡费0.0183亿,新增过渡费0.112亿。
3、新增居民预留房款利息0.0064亿。
根据《A15高速公路南汇段—审计汇总表(分镇)》结果,我镇审计认定金额为3.1357亿,实际收入3.3974亿,我镇超收0.2616亿。根据测算,新增费用加2012年审计认定金额后累计发生前期费用3.5055亿元,扣除已超收0.2616亿,还需申请资金0.1081亿。
特此申请。
附件:1.A15机场高速项目(川沙新镇)收入、费用汇总表
2.A15机场高速项目过渡费汇总表
3.A15机场高速项目房源款汇总表、差价款明细(227
套)
4. A15高速公路南汇段—审计汇总表(上审专
2024-11号)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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