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川沙新镇2023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3444 |
文件编号 | 浦川新府〔2023〕141号 |
发布机构 | 川沙新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6-21 |
浦川新府〔2023〕141号
关于川沙新镇2023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
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
浦东新区水务局:
根据上海市河长制办公室《上海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总体方案》及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工作安排》相关精神,拟实施川沙新镇2023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新镇于2023年2月23日上报《关于实施川沙新镇2023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的请示》(浦川新府〔2023〕31号),新区水务局于2023年2月28日下达《关于同意实施川沙新镇2023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的批复》(浦水务〔2023〕32号),目前,为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河湖水系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监管、生态修复等水平,我镇结合实际情况,拟实施2023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综合整治工程。具体如下:
一、实施依据
根据《上海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总体方案》、《浦东新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利规划(2020~2035)》以及区委、区府的工作部署,将川沙新镇建设成为“河湖通畅、生态健康、清洁美丽、人水和谐”的高品质美丽乡村型生态清洁小流域。
二、实施范围
本次治理单元为部分主城区(北至瞿家港,南至虹桥港,西至华东路、东至川沙路)、六灶社区会龙村、新吉村(保留村区域)、汤店村和六团社区新浜村等4个村,总面积14.13km2。涉及镇管、村级及其他河湖共计218条段河道,河道中心总长度68179m。
三、主要内容
工程内容为:河道疏浚、水系沟通、新建护岸、生态修复、绿化景观及其它附属工程等。其中:河道疏浚土方313694.34m3,新建护岸总长度26721m,新(翻)建桥梁4座,新建箱涵28座,新建管涵15座等。
四、工程设计
(一)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本工程等级确定为Ⅲ等工程,主要建筑物镇级河道为3级水工建筑物,村级河道为4级水工建筑物,围堰等临时工程为5级水工建筑物。
(二)防洪除涝标准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利规划(2020~2035)》,本工程区域除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川杨河以南为201.1mm),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24小时排除不受涝作为规划设计标准。
(三)抗震标准
按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9-2013)的有关条文判别:本场地属滨海平原地貌,本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四)建筑物防洪高程的确定
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3、4级建筑物在允许越浪情况下其堤防的安全超高值不得小于0.4m和0.3m,本次按允许越浪情况考虑,设计高水位为3.75m,则3、4级主要建筑物设计堤顶高程应为4.15m和4.05m,并结合现状地面高程共同确定。
(五)水质标准
按《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导则》中美丽乡村型生态清洁小流域水质评价,川沙新镇小流域区域水质指标值为Ⅳ类。
(六)绿化标准
绿化设计按照《上海市河道绿化建设导则》实施。
(七)底泥消纳处置
根据《上海市河道疏浚底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执行,按照底泥检测数据合理制定底泥消纳处置计划。
五、实施周期
项目拟实施时间:2023年8月初开工,2024年1月底完工。
六、资金安排
项目资金由区、镇两级财政出资,其中区财政85%,镇财政15%。工程经项目评审后优化调整,现工程总投资为16233.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405.20万元,独立费用1828.07万元。
特此请示。
附件:川沙新镇2023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资金明细表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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