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延长《浦东新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集体收益分配管理规定(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1163 |
文件编号 | 浦农业农村委规〔2024〕10号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集资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1-01 |
各镇人民政府:
经综合评估,2024年5月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印发的《浦东新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集体收益分配管理规定(试行)》(浦农业农村委规〔2024〕5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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