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业大棚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集资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10-22

各镇:

近年来,我区农业大棚时有火灾发生,造成农户经济损失甚至人员伤亡,给农业安全生产带来威胁。2022810日,新场镇一农田大棚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起火原因系蚊香使用不慎点燃周边可燃物扩大成灾;2023324日,老港镇一阳光玫瑰示范基地大棚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起火原因系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并扩大成灾。

结合当前“三秋”农忙时节和天气情况,为防范农业大棚火灾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

各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聚焦生产大棚、田间窝棚等,明确安全管理要求,严禁在大棚内住宿、存储可燃易燃物品、将大棚改作他用等行为。要安排专人对辖区内的大棚组织开展一次“全覆盖”的专项排查整治,对于违规住人、违规生产、违规存储可燃易燃物品、违规将大棚改作他用、电线私拉乱扯等行为,要组织城运、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时督促隐患整改,落实闭环管理。各镇在承包地流转和其他集体土地租赁管理过程中,应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经执法部门督促拒不整改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进一步落实农户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

各镇要严格落实农户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围绕设施大棚、简易大棚等督促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重点排除大棚内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存储物质的风险隐患,清理大棚周边可燃物,及时配足配齐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农户消防安全意识

各镇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对大棚经营户开展“面对面”的入户宣传,通过“以案说法”,制作、张贴关于“小火亡人”火灾案例集锦宣传海报,加大火灾警示教育和宣传力度,让农户充分了解火灾隐患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同时,要强化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农户应急处置能力。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消防救援

202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