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浦东新区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07414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SY-310115-2024-02727
文件编号 浦农业农村委〔2024〕104号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集资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4-22

储佳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建设的相关建议》(第074140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浦东新区及川沙新镇乡村建设的关心和非常中肯的意见。经区农业农村委与区建交委、区规划资源局等共同研究,现将您建议中有关工作做一答复。

、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推进乡村全面建设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是全面推进农村道路提档升级。自2018年以来,各级财政投入约15亿用于新区农村公路的提档升级和安防工程约700公里。提案中涉及连民村、七灶村和纯新村等三个村,农村公路共18条,里程28.2公里,投资2193万元对储七路等11条(段)道路共计12.39公里实施提档升级;2025年拟再投入450万元对朱连南路剩余部分进行提档升级。三个村共建成市级示范路8条,12.5公里;连民村鹿湖路为首届上海市十大美丽农村路;连民村四好农村路建设走出公路通、产业兴、生态美、村民富新路子案例,为全市唯一被交通运输部评为全国农村公路助力共同富裕典型案例、《中国交通报》全国首届公路助力乡村振兴创新公路+旅游融合发展十佳案例。全区则滚动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编制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农村公路建设规划(2023-2027年)。二是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年度目标任务,序化农村杆线533公里、建成长者照顾之家4个、建设生态小流域示范点3个等68个项目。清除村域内各类垃圾5.34万吨,拆除乱搭乱建、废弃棚舍等3.86万平方米,清理宅前屋后堆物4.71万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达标率稳定在95%左右。全面完成美丽庭院小三园”1.7万户年度目标。超额完成市下达的绿林建设任务。完成第一批12城中村点位提升任务,推进落实第二批90个点位环境整治提升任务。新区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成效显著,获评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

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农村“15分钟社区生活圈,精准划示乡村生活圈146个,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养的乡村社区生活基本单元。2023年共新建农村地区的候车亭共计48座,提升农村地区居民出行体验。“15 分钟服务圈资源配置标准化专项试点项目被评为2023年上海市标准化试点示范案例,并被编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典型经验案例集2023年已建成养老睦邻互助点”800多家,实现纯农地区村组全覆盖。

推进数字乡村发展建设。一是围绕数字乡村建设,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推进工作走深走实,开展多形式调研,推动成果落地,完成全国数字乡村试点评估工作,提高社会共识,构建共同治理生态环境。二是在乡村治理积分制中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加强积分收集与利用效能,搭建乡村治理积分制平台,多维图表可视化展示浦东新区积分制基础数据、各镇积分制工作考核情况、积分规则等重要信息,为管理者提供全方位、准确的决策依据,从而提升乡村治理和服务的成效

二、进一步提升产业能级,推动乡村产业兴旺

(一)优化农业农村营商环境。紧紧围绕二十大提出的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和上海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要求,全面推动浦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一心两区+一带多点的规划落地,推进园区建设和农业招商,打造浦东现代农业高原高峰迈出新步伐。区政府与市农业农村委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打造现代种业示范区,与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农科院等院校启动10个种业科研合作项目,推进张江种谷、浦东国家万亩水稻育繁推示范基地、浦东雪菜产业研究院、上海光催化产业技术研究院浦东重点实验室等一批项目落地。完成国家、市级农作物种质资源调查和三林崩瓜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市级申报。成功举办现代农业发展招商发布会,投资签约60亿元。推进产业强镇老港雪菜产业化项目和都市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清美续建项目建设。

(二)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到35家(占全市53.8%),辐射带动了全区64.7%的国家级示范合作社、63%的市级示范合作社、52%的区级示范合作社和34%的家庭农场。落实推进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完善农业经营主体分类分级管理体系,着力推进经营主体提质增效,现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6家,市级13家;区级达标社以上的农民合作社254家,其中17家国家级示范社、22家市级示范社,家庭农场发展到546家,家庭农场水稻种植面积占全区水稻面积59.3%。乡村人才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选送87人参加市各类农业发展领军人才培训,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训775人(完成年度培训计划的155%)、农村创新创业人才培训679人、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5200人次,创评市级优秀农民田间学校3家。

(三)产销对接路径进一步拓展。发展订单农业,召开浦东地产农产品产销对接会和上市信息发布会,搭建销售主体和生产主体面对面产销对接平台,13家销售主体与浦东23家生产主体签订约20亿元地产农产品购销订单。推动优质农产品在盒马、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联华超市、清美鲜食、明康汇生鲜门店等设立专柜销售。与鱼米之乡、上蔬云采集采平台等开展合作,推进线上销售,积极开展线上直播销售。成功举办第十六届农民科技节、浦东第十五届农博会、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农业节庆会展活动。组织参加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第25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十余场市内外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

(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50家民宿获颁综合许可证;组织经营主体申报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企业(园区),老港红窑参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三星级企业(园区)、合庆火龙果升级为五星级园区。1条路线5个景点获推2023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景点线路,以瓦南村、北庄村、棋杆村、连民村为主要旅游景点的浦东乡村感触之旅获文化和旅游部推介,凸显乡村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

(五)推进数字农业建设,体现引领示范作用。27家企业发起组建上海浦东智慧农业产业联盟,构建浦东智慧农业装备集群生态圈。推进无人农场区级标准建设。聚集数字农业技术重点,确定5家经营主体分别以智能养殖、物联网提升、大棚智能化管控、电商营销升级等建设方向,引导提升浦东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完善提升12家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和18家专业型益农信息社建设,新增3家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2家专业型益农信息社。推进申农码注册推广使用,累计发放申农码”948块,全面覆盖规模型生产主体。加强农业经营主体一库建设,实现对各镇域、各信用等级经营主体的日常监测和数量统计。

三、进一步加强用地保障,支撑乡村振兴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规划作为乡村开展各类开发保护行动的支撑平台作用,围绕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农民集中居住等方面,深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增强乡村生活幸福感。二是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用于乡村产业发展的要求区规划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等多次召开乡村振兴项目推进会,服务指导各相关镇用足用好政策。2023年为清美四期、航头镇牌楼村新建农创工坊、老港欣水乐园、老港镇农民集中归并安置点等12个乡村振兴项目落实用地指标379.28亩(经市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占比超过13%,超过新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面积的5%三是加强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宣传与业务指导,主动跨前服务,加快推进手续办理,

编制《浦东新区设施农业用地空间布局专项规划》,做好设施农业用地服务保障。四是组织编制《浦东新区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资源报建指南》,指导完善乡村振兴项目规划、审批、土地、验收等各环节流程,助推新区乡村项目加快落地,提升乡村振兴项目审批服务效能。通过国土空间用途管制通道,为老港镇国家级白猪保种场、川沙新镇七灶村零碳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川沙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乡村振兴项目办理用地手续,有效支撑新区乡村振兴发展。

四、2024年工作计划

就您提出的相关建议,2024年新区将结合学习贯彻好中央和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取得新进展、迈出新步伐。

一是持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和优化提升。C级局部较差道路整治不少于56公里,临河隐患道路道路整治不少于8公里。推进各镇实施桥梁年度检测任务。根据市级要求,开展长效管护星级村市级评定工作,推进村内道路数字化管理。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不少于94公里,创建示范镇不少于1个,示范路不少于5条。推进全区公交候车亭新建工作,其中至少在农村化地区新建公交候车亭50座,覆盖川沙等11个镇;继续推进电子实时报站建设,计划新建电子实时报站设备3056套,涉及公交站点2697个,全区电子实时报站覆盖率至少达到85%积极推进3个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点,集中连片推进中小河道生态修复。积极推进3水美村庄试点,打造环境优美、群众满意、人水和谐的农村人居环境。落实完成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年度工作任务。完成美丽庭院小三园巩固提升2.1万户,完善农村环境综合管理措施,推进城中村提升改造点位环境整治。加强新区农村化地区燃气供应工作。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方面,通过引导储配资源、服务资源合理配置,提供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提升供给应急水平,保障农村化地区用户用气需求。管道天然气方面,区建交委委牵头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发改委、财政局、规划资源局等部门,结合各镇需求,综合评估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可实施性、乡村振兴工作等要求,形成《浦东新区农村化地区天然气管道延伸建设工作方案》,并开展试点建设工作。教育上,2024年安排预算经费6273.60万元,优先对镇区域内的学校进行调研和安排,对有条件安装空调的150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室完成空调配置,金额5193.60万元,对32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跨学科空间建设,金额1080万元。到2025年基本完成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相关配置建设。

二是持续提升农村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各类经营主体提质增效,计划选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参加市级培训80人,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500人、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5000人次。深化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级分类管理和监测评定,健全优胜劣汰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扩大对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的辐射带动覆盖面,强化联结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积极促进供需对接,策划好各类浦东地产农产品宣传推介和产销对接活动,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以销定产,优质优价。组织优质经营主体向社区、单位和市民提供丰富多样的浦东农产品团购套餐、定制套餐。推进多元农业集群发展。开展农业战略招商。建立现代农业招商储备名录,完善招商项目跟踪机制,全力推动战略招商签约项目落地见效。推进农业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创建。积极培育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和新业态,加快标杆型现代农业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建设引导资源要素向乡村导入;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聚焦郊野公园、度假区周边区域及规划确定的保留村、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等重点区域,培育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探索示范村创建A级景区的新路径;做好民宿办证工作,规范一批、培育一批、引进一批;建设一批一产为基、二三产赋能,产加销一体、农文旅融合的乡村新产业新业态项目

三是持续加强发展用地保障。继续做好规划调整批复的《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2035)》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17-2035年)》中已预留一定建设用地指标,为未来乡村产业发展预留空间,保障乡村振兴示范村推进过程中的新增产业需求。根据市规划资源局印发《上海市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对于乡村产业发展等符合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导向的调整已适用专项规划程序,采取局部调整非整单元调整,进一步加快前期论证工作,对于局部微调可按实施深化简易程序进行。进一步保障土地指标。为持续保障乡村振兴项目用地指标需求,根据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凡报送至区规划资源局的乡村振兴项目,土地指标要实现按需供应、应保尽保。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按照现有市级部门发的规范要求,农村地区小型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面积不超过 500 平方米且建筑面积不超过 1000 平方米)可免于办理规划土地意见书;对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的建设项目,对建设环节中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审图也进行了审批环节精简。43日,市规划资源市农业农村委下发《关于加强农业现代化发展 推进农业生产配套点状供地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简化乡村项目审批手续,新区将按市规划资源局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乡村项目审批效率。

四是持续加强川沙新镇农村地区建设发展。区农业农村委将继续结合全域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推荐川沙新镇片区申报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区域,与区建交委、区规资局等部门加大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会同川沙新镇,持续对农村地区实施农村道路新建改造、提档升级等措施,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综合整治,实施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等工程,同时完善乡村综合服务设施配置,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按需配建农村集中公益服务点,合理优化布局农村体育设施,切实加快川沙新镇农村地区建设发展。

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419


网民留言